作者:
capssan (Miracle)
2025-10-03 11:54:20※ 引述《a5687920 (苦大師)》之銘言:
: 律師表示,即便是公眾人物,不代表其私生活要被攤在陽光下,包含狗仔違規跟拍他違規
: 左轉,這都屬於王義川私人的事情;另外,若媒體要去跟拍或跟監,前提是該名對象已涉
: 有不法,在法律層面才合理,但在還沒有明確事證的情況下,卻全面性、無差別、不分黨
: 派、不分人士地進行政治跟監,這很明顯已經觸法。
綠屍總是能突破理性的界線
今天如果傻逼川是在他自己家裡的私人土地裡
不管左轉右轉還是脫了褲子後空翻轉,這都是你私人事情沒有錯
問題在於你今天是在公共道路上違法違規
什麼時候大馬路已經變成是你家的私產了?
再來
今天不管是狗仔還是熱心民眾
都是不具司法調查權限的個人或媒體
並沒有所謂有不法前提才能行為的邏輯
不然按照這個邏輯
所有監視器安裝都該違法了
因為你在沒有路人或是一般民眾不法前提的情況下
居然安裝了監視器對這片區域進行監視??
按照綠屍的邏輯
這絕對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