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rtmind (智障!)》之銘言:
: 本來就是五分鐘就能說完的事實
: 人頭助理-沒有
: 加班事實-一審確認
: 回捐基金有沒有違法-一審說沒有
: 貪污的事實
: 助理月薪“浮動“調整
: 黃惠玟認罪說自己浮動是貪污
: 立法院組織法
: 助理薪水工作內容工作時間
: 全部都是立委有權利彈性安排
: 那一個法條規定助理薪水不能浮動調整?
: 法律就是看規定辦事
: 今天立委說助理這個月工作很辛苦
: 下個月給你多2000
: 一樣是浮動調整薪水
: 所以怎樣算貪污?
: 黃惠玟說自己調薪故意貪污-法官信了
: 王郁文說自己不是貪污-法官不信
: 任何一個立院助理
: 只要去跟爆料檢察官說我加薪是貪污
: 是不是都要比照辦理?
: 就是一個垃圾政治心證判決
還在那邊講什麼「浮動調整薪資」
拜託,這種最基礎的事實都搞不清楚,就硬要一本正經在那邊說教,真的笑死人。
別連起訴書、一審判決書都不看,就在那邊侃侃而談。
還什麼「這個月辛苦了,下個月幫你加薪2000,然後員工再自主回捐公積金」。
——狗屁!
水母的對話紀錄早就寫得清清楚楚:
從薪水還沒匯進去之前,就已經先交代好「下個月要幫忙領一筆錢,再把錢轉回公積金」
。
為了怕水母因為名義上薪資變高,導致勞健保要多繳,甚至還退了幾百塊回去。
整個流程一清二楚,早就擺在那裡。
你可以說水母笨,但你絕對不能睜眼說瞎話,假裝沒有貪污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