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pen (元)
2025-09-17 09:56:3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竹科工程師70秒灌「1公升的眼淚」暴斃 酒吧老闆、店長被起訴
台北市信義區1間酒吧去年舉辦「一公升的眼淚」挑戰賽,1名竹科工程師在1分10秒喝完
伏特加調酒,隔天清晨被發現陳屍停車場廁所,死因是酒精性中毒。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
,曾姓負責人和陳姓店長應該知道,短時間內大量灌酒會使人喪命,卻違規舉辦促銷活動
,又沒提醒危險性或提供對應措施,對憾事能防止而不防止,17日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
訴。
起訴指出,信義區松壽路上的「Relay Juicetail信義店ATT」酒吧,在2024年9月間舉辦
「一公升的眼淚」活動,消費者如果能在8分鐘喝完包含270ml、百香調酒430ml及冰塊
300ml的調酒,可退回預付酒資500元,張姓工程師深夜前往後決定挑戰。
根據監視畫面等證據還原,張姓工程師在9月8日凌晨0點30分左右,在酒吧櫃台前,以1分
10秒的時間,迅速喝完「一公升的眼淚」,之後就因身體不適離開酒吧,0點34分的時候
,進入ATT賣場地下2樓停車場旁廁所,直到當天清晨7點10分許,賣場保全巡邏發現他死
亡後報警。
檢察官指出,《菸酒管理法》明定,酒之廣告或促銷,不得有鼓勵或提倡飲酒之情形;《
酒類標示管理辦法》也訂定酒類警示標語有「短時間內大量灌酒會使人立即喪命」等項目
。
而酒吧曾姓負責人與陳姓店長販售酒品,應該了解相關規定,卻為了獲利,舉辦違規的促
銷活動,限參加者在8分鐘內喝完大量調酒,卻未盡告知、防止參加者酒醉或酒精中毒的
義務,疏於設立警示標語,也沒有要求店員告知危險性,或提供應對措施,要為工程師的
死亡負起過失責任。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917/3034830.htm#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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