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懲罰犯罪
侵害了他人的權益那才叫做犯罪
事實上
京華城一案不但沒有侵害到任何人的權益
反而是在合法增進所有人的權益
這點在臺北市都委會的紀錄中可見一斑
https://i.imgur.com/e0YEG7m.png
除了1號陳情人
2號陳情人:
我是住在京華城旁邊的居民,對於這次都市計畫表示支持: 一、京華城曾經帶來地方的繁
榮和居民的便利 自從京華城開幕後,京華城不但有特殊的造型,還有方便的購物中心和
美食街,一直提供了居民很方便的休閒購物以及娛樂環境,我也可以抬頭挺胸並且驕傲的
向親朋好友說自己住在京華城附近,當時京華城營運的時候也的確感受到人潮為附近周邊
帶來熱鬧,連帶也影響了周遭店家的繁榮,例如:吉祥路與南京東路口有「京華城理容院
」,引用京華城的名稱,當時生意相當風光。 二、松山區發展需要注入新的活力 因為京
華城開幕初期並無捷運系統,而信義計畫區陸續有多棟百貨公司進駐,又有便捷的板南線
,因此京華城後期沒落許多,原本附近繁榮的商圈也門可羅雀,身為居民實在覺得不勝唏
噓。縱使近期松山新店線已經通車,也難以吸引人潮,附近沒有商場或是商辦、飯店等大
地標,人流稀稀疏疏,身為居民親眼看到這邊由盛轉衰,感到十分可惜,需要有再次發展
的新活力注入。 三、人民引頸期盼政府投入資源再創地區繁華 我感覺臺北市政府近幾年
來都偏心於東西區發展還有熱衷於信義計畫區的開發;對於我們松山區居民相當不公平,
松山區的地理位置是處於臺北市的中心位置,是相當具發展潛力的地方,相信如果市政府
願意對我們松山區投入一些想法與資源,絕對可以有意想不到的美好發展,更能再創地區
繁華,這個地區如果興盛發展,一定也是臺北市府很好的政績。 四、支持改造重建,居
民樂見其成 京華城拆除後現在要改建為商辦園區,我看他們自提的都市計畫書,想要再
打造臺北新地標亮點,並且認養復盛公園,如未來可以提供我們居民安全舒適、可以放鬆
休息的公園和人行環境,並且能夠增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我們地方居民都願意大力鼓
勵並且支持!容積獎勵的部分相信只要能有助發展,不違反法令,我們地方居民都會支持
。蓋好的商辦大樓也是帶動我們松山區附近吉祥里、復盛里再發展的一個契機,身為居民
,深深期待這個新的商辦地標可以再度成為我們引以為傲的榮耀,實質上更能重新繁榮松
山區,也能有更多都市更新發展的機會,請市政府務必傾聽我們居民的聲音。
3號陳情人:
我是居住松山區多年的居民,對於這次的都市計畫我有下面的期許: 一、地方期待環境品
質再次提升 我們松山區復盛里、吉祥里等地方都是相當具有發展潛力的地方,早年京華
城捐贈的復盛公園,現在也都是里民活動、聚集的場所,我認為一點也不輸民生社區。我
只希望京華城重建不要影響復盛公園,最好京華城能夠認養、維護公園綠地,相信對地方
絕對是好事。 二、南京三民就指望京華城帶動發展 一條市民大道之隔的信義計畫區快速
發展,還有松山文創園區、國父紀念館等國際性景點吸引國內外遊客前往,且有板南線、
市府轉運站的便利性讓信義計畫區人潮與商機絡繹不絕,身為京華城周邊的居民看了感到
些許難過,縱使松山新店線103年通車,也難以吸引人潮回流,地方發展不論是商業或居
住水準都持續下滑。 原本期待京華城能活絡地方發展,如今看來也不盡人意。現在南京
三民周邊還是只能指望京華城重建嶄新的建築,就算是商辦大樓還是有機會吸引上班族人
潮進來,活絡周邊的商家商機,一樓還是有規劃店鋪、餐廳,至少不是蓋豪宅炒房而已。
就是因為這都市計畫個案本質上
是合法圖利於台北市民們
所以北檢才需要這麼拼命匡列大量證人
努力地羅織堆砌海量證詞,彷彿在寫一本懸疑犯罪小說一樣
就是為了想以量取勝創造出違法的假象
事實上
由於台北市政府都計法令的沿革變遷
過去所有特殊容積獎勵都是在都市計畫和細部計畫中規定
於法於理
完全是《憲法》保障地方自治權中的城市治理與空間政策的技術選擇。
《都市計畫法》賦予地方政府對細部計畫變更與容積調整的初步擬定權,並可依法獎勵容
積。若程序依法公告、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完成行政程序,即屬合法。
除了確認柯市府的都委會完全是依法行政
113年1月24日
https://i.imgur.com/2I1lWcb.jpeg
蔣市府的都委會也是再度確認京華城案
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
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簡單說
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就是完全合法和規依法行政圖利市民的個案
也就說不符合圖利罪首個構成要件
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
正常來說
光是這點北檢一開始就該先釐清該案本質與適法問題
進而對柯P處不起訴處份
而不是為了執行政治任務浪費大量司法資源
如今眼前發生的一切
才真正是違法圖利當權禍國殃民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