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25-09-04 17:43:27※ 引述《rz2x (弗朗西爾我婆)》之銘言:
: 今天看到一個論述
: 流程完全合法
: 但是結果違法
: 本肥宅資質愚鈍
: 完全無法這論述的意思
: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這沒什麼,就是法律系大一說的脫法行為而已。
最常見的就是比方打一個契約約定寄賣,然後雙方合意簽約,最後寄賣控制者三不五時找理由和你要錢、退貨機制無標準、覺得有機會的東西先卡著然後等賣出去再給你錢、你的出入資料都在寄賣控制者手上,當寄賣控制者覺得你不好,就可以片面終止合作,卡住的貨還得加利息買回,出入資料當然是他媽的不讓你登入了。
話都他講、證人與證據都他認定的、爽不爽由他。
這種顯失公平的壓榨就是脫法行為。
不過,
真實運作上,在台南法院管轄下,基本是合法,呵呵。
台南的方法,由在台南混的垃圾帶上來發揚光大。
一切都說得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