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略!這件事情政府都沒有法規監督
也已經不是個案了
教育部跟地方教育局都管不到
各位家長真的要好好張大眼睛!!!
事發重點
我哥孩子今年暑假去「大自然教室」上科學課,
結果教室直接變火場!_(」∠)_
8/5上什麼「生物的水含量試驗-脫水作用」實驗課,9個低年級生一人一組酒精燈+三角
架,(如下圖)
https://i.imgur.com/niAh6gS.jpeg
在普通教室裡使用攪拌棒+鐵鍋加熱
結果酒精燈直接翻倒燒到前面同學,
造成小腿二度燙傷!
事件發生後各方論述:
1. 授課老師表示,是學生推倒酒精燈。
2. 酒精燈翻覆的學生表示只是依課程攪拌鍋子,即發生酒精燈傾倒,雙手沒有燙傷、未
有推翻的行為。
3.酒精燈翻滾至前方椅子上,酒精灑出火勢蔓延,才一名男同學腿部造成燙傷,教室當下
即送往急診,經診斷為右小腿局部二度燙傷。
更扯的是隔天(8/6),
我們去補習班查看教室環境發現:
(照片如下)
https://i.imgur.com/TppDRie.jpeg
1. 教室沒監視器(說平時不開,只給補課用)
2. 教室內沒消防設備(連滅火器都沒有,老師用腳滅火),更別說沖水器......
3. 只有1個老師顧9個小孩玩火(?)
4. 桌椅沒固定,還並排座位間距窄到靠北
我們當天晚上想報警,警察說非當下不受理
我們向台北市教育局檢舉
教育局回覆:
「沒有違規,因為短期補習班沒有相關實驗規範。」
「補習班只需要符合建築物本身的消防規定」
???
幹!所以一樣做實驗......
V 正規學校要做足安全措施
X補習班燒傷小孩卻合法?
補習班聲明更可笑:
說是「學生自己打翻」推給8歲小孩
吹噓32年安全紀錄(啊不就這次雖小燒到了?)
說有「巡堂老師」(啊實際就只有1個在場)
於是我們向教育部詢問
教育部回覆補習班設置
需依照「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其課程實作或訓練之設備及場所應符合上開規定,
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辦理,
以提供學員安全學習環境。
教育局和補習班還在互踢皮球
難道要等燒整間才要管咪???
真的很想問!
為什麼學校實驗要安全規範,
補習班玩酒精燈不用?
家長自己眼睛張亮點,
這種「合法但玩命」的課真的母湯_(:з」∠)_
教育局回應「無違規」,凸顯了法規的荒謬與漏洞。
大自然教室也只是用一篇公關文來試圖畫下句點。
但孩子的安全,不應建立在僥倖之上。
在法規還沒有好好規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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