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ondrag (大俠最愛隔日沖)
2025-08-07 12:50:46沒錯,延長羈押有法定期的,一切依法辦理
因為柯文哲涉及的是重罪
按照法律,一審最長可羈押1年3個月
二審最長1年3個月
三審最長5個月
發還更審重新計算再關一次1年3個月
更審次數目前最高紀錄是11次
打個折算你10次就好
一個案要玩30年
這還只是五大案的其中一案
所以柯文哲至少還要再一輩子的時間才能把官司消化完
加油,阿北
※ 引述《beek (酋長)》之銘言:
: 說真的,延長羈押有法定的期限
: 檢察官有證據就起訴,甚至直接抓去關了
: 沒證據就放人
: 明明超過法定期限了,卻還在延長羈押
: 檢察官真的濫權了,佛都有火
: 更不用說阿北
: 新聞沒必要刻意醜化阿北
: 而是要問檢察官證據呢?何時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