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眾黨前志工犯案!民進黨辦公室門口丟

作者: allbs (喵嗚)   2025-07-21 11:07:13
※ 引述《Skyblueway (Sky)》之銘言:
: 欸不是 除了大家提到有警衛 有門禁的部份
: 不會有白的支持者會叫柯建銘總召啦
: 整件事很不合邏輯
: https://i.imgur.com/2ro90d9.png
: ※ 引述 《osalucard (墮落的月光)》 之銘言:
: :  
: : 1.媒體來源:
: : 三立
: :  
: : 2.記者署名:
: : 楊忠翰
: :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民眾黨前志工犯案!民進黨辦公室門口丟雞蛋 北市警4小時速逮2男
: :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2025/07/21 02:37:00
: :  
: : 民眾黨李姓前志工(40歲),20日傍晚偕洪姓支持者(65歲),一同潛入北平東路大
樓總結一下這個案子總結一下
: : 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鎖定李、洪2人涉有重嫌,先後將2人帶回警局偵訊;李男初步

: : ,他是民眾黨前志工,因不滿政府所作所為,才會決定到民進黨辦公室丟擲雞蛋,原

: : 打算1人犯案,後來才找了洪男幫忙錄影,警方訊後將2人依侵入住宅、恐嚇及毀損等

: : 函送法辦。
: :  
總結一下這個案子的疑問
第一
很多網友說
這個地點是有門禁的
如果有門禁的話
一般人應該進不來
第二
民眾黨的人不會叫柯建銘叫柯建銘總召
向民進黨的人也不會叫馬英九叫馬英九前總統
第三
志工這個詞是有很強的模糊性
還有一個專法叫志願服務法
會叫做前志工的大概就三個狀況
第一種狀況是這個人死了
第二種狀況是這個人離隊多年,被單位自動刪除
第三種狀況,經過培訓後
有單位的志工證書
又提出離隊表單,正式離開志工行業
學校的導護志工
也不會因為放暑假兩個月沒事做
就把自己踢離導護志工的名稱
會把自己叫做前志工
基本上就是一種硬要扯上的感覺
第四
40歲以下的志工
比日本製的壓縮機還要稀有
40歲以下還是男性的志工
100個志工都還不一定會出一個
這一點去張老師或生命線
看一看就知道了
如果是那種只有服務一兩次就跑掉的
就不算在內(志願服務法規定的那種)
不過政治或宗教的狂熱份子
就比較難去理解和歸類
第五
以實際案子來講
用丟雞蛋來訴求
這種人是不怕把事鬧大的
往往丟完後會留在原地
看後續發展
比如說那個丟鞋子的
做壞事還要逃,那代表心裡有鬼,想要逃避
這像是個按門鈴後跑掉的熊小孩
還要拍片紀錄,那是知道自己做的是錯事,所以想要逃避以外
還需要拍片則是向某個人證明這事是他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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