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也是民主制度的重要一環。
它存在的意義,就是要告訴所有政客:人民的監督,不是四年才一次選票,而是時時刻刻
的責問。
別以為一旦當選,就能四年橫行無忌。
但
制度從來不是絕對的好,也沒有絕對的壞。
關鍵在於,誰在用、怎麼用。
如今這些罷免案,根本不只綠營發動罷藍。
事實上,藍白早就卯起來發動罷免綠委。
民眾黨公開站台、拍影片、呼籲連署,國民黨更是直接動員黨部、調動黨員名冊,幫忙連
署罷綠。
在相同規則下,大家玩得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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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藍白發動的沒有一個進入三階段。
現在只剩罷藍進入投票,結果藍白開始喊制度不公
雙標到這種程度,真的是——沒罷成,先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