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歐洲)
2025-07-18 05:45:31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恐怖男追2櫃姊 偷拍大腿威脅「不可跟老公肌膚之親」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古姓男子一口氣追求百貨公司2名櫃姊,送禮物傳訊息示愛,還要求櫃姊「不可以
與丈夫有肌膚之親」,甚至偷拍櫃姊大腿,再用軟體合成為不雅照,櫃姊被嚇到失眠、胃
痛,還會做惡夢哭泣,古男則否認犯行,台中地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
金4萬元。
判決書指出,古男是百貨公司兩名櫃姊的顧客,古男想追求2名櫃姊,2023年起1至4月,
傳訊息「好好處理,免得更多憾事發生的可能」、「妳現在跟妳老公......,你們已經肌
膚之親了嗎,千萬不可」,還到百貨公司送禮、盯梢、守候。
台中地院審理時,一名櫃姊說,對於古男的追求,「一看到他,我就雙手狂抖、怕到胃痛
,晚上也睡不著,還會做惡夢,還會因為這件事情睡到哭,因為真的很害怕他」,「如果
知道他在我們百貨公司,我就會雙手發抖,整個人會心神不寧」。
另一櫃姊則說,「我都不敢獨自上下班,且上廁所及吃飯皆需要有人陪同」,她還強調,
發現古男「偷拍我們的照片並張貼在他的臉書上,其中有1張是拍我的腿,下一張就是他
拍他生殖器的部位,我嚇到當晚無法入睡」。
古男則說,他到百貨公司分別是向櫃姊買金飾,順便帶禮物、飲料及巧克力給對方,打電
話給櫃姊,是請她撤銷報案,至於臉書上張貼的照片,確實是他拍的,但只有拍1張,再
用軟體處理照片。
台中地院認為,古男矢口否認犯行,之前又有恐嚇危害安全等前科,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
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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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這樣也只能判四十天折抵四萬元給國庫,受害者一毛也沒拿到,還得活在精神壓力中
真的很可憐遇到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