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只貼檢察官的名字跟照片會被羈押?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5-07-04 09:13:54
所以羈押早就變成 威嚇的手段了
原本法律設計上 羈押要件是 有"逃亡、串證、再犯"之可能性
要防止這些事 才設計羈押制度的
而這種恐嚇罪
誰會逃亡?
有何好串證?
再犯又對社會有何實際損害?
都沒有
所以羈押已經變成
押人取供+製造寒蟬效應的手段了
羈押庭的法官 也一定挺跟自己同為法律人的檢察官
所以根本不可能公正的審判
這三人等政黨輪替
看能不能領冤獄賠償 提早財富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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