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44754 (9527)
2025-07-03 14:21:07※ 引述《mathlover (mathlover塞性哋@@是他? )》之銘言:
: 法盲肥宅如我 有一個公司的同事,在FB不對強調一件事:
: 有罪推論是檢察官的工作,
: 而大家常常掛在嘴邊的"無罪推論" 是法官的事。
: 也就是說,只要檢察官有任何懷疑 你自己就要解釋,解釋不出來 就起訴你 ...
: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人可以解釋一下,我同事有沒有唬爛我?
什麼有罪推論
是看有無党證跟484綠友友啦~~
看看台南那堆案子
說有多下贛就多下贛
再來新竹棒球場
辣個花了12億的棒球場
包商去法院提543,院方都超配合的
現在都2025年7月了
檢察官對新竹棒球場還是z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