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死定了
現在性騷擾的定義是
「只要感覺不舒服就是性騷擾」
所以不管你做什麼或是沒做什麼
都可以成立性騷擾
而且最近修法以後
如果檢舉性騷擾,公司或單位一定要處置
沒有處置政府會責罰公司或單位
也就是幾乎每告必成
雖然新法對性騷擾不限於台女
男男、女女、LGBT那些怪人都要納入考量
但執行面上大家都知道只有禮遇台女
男告女不太容易成立或處罰
這種規定前提是基於台女是聖人
進退有據,不會漲勢欺人,不會濫用
但我們都知道台女他媽的就是會
所以台女隨時可以搞你,看她爽不爽而已
團體裡爛人怪人的比例決定你被告性騷擾的機率
如果想逃要盡量遠離有性暗示的動作
這樣才能凹,才有機率躲過
但因為傳的是裸露照片,所以你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