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師甄選「試教」拿20分惹議 考生痛哭2天:我錯在哪?

作者: postpost (巴洛克)   2025-06-21 07:44:35
這是中央社的新聞
https://reurl.cc/qGQgNR
全教產表示,另有一名考生也屬筆試高分群,但試教卻只得到13.67分,也因此沒有錄取
。全教產指出,未滿70分或高於90分部分需有具體說明,但考生向主辦單位申請成績複查
,結果僅是無抄錄錯誤,沒有說明低分的理由。
全教產表示,教甄試教成績出現20分、13分的不合理分數,違反評審常態,懷疑是為特定
人士量身訂做,呼籲高雄市政府調查清楚,還給考生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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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由時報的新聞
教育局回應,針對原始評分表部分,
均備註載明
「試教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
評分以七十至九十分為原則,
若高於九十分或低於七十分請敘明理由」,
經檢閱三名委員評分及意見加註情形,均有就考生試教過程敘明理由,因內容涉及考生個
人資料及甄試表現細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僅於申訴程序中向當事人說明,不
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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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新聞說「沒有說明低分的原因」
一個新聞說「有說明啊,涉及個資法,我只對當事人說明」
搞的我好亂啊,到底有沒有跟質疑者本人說明:
「你教的哪裡哪裡不好所以只有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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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高雄市教育局已經知道了這件事情
高雄市教甄考生試教拿20分低分遭質疑,教甄委員會23日開會檢核。(全教總提供)
下週一6月23日教甄委員要開會檢核此事
三民家商說,經主辦此次教甄的學校初步檢視,總分核計無誤,至於試教分數被質疑打太
低部分,下週一召開會議審視、討論,針對該生試教過程概況與評分依據等,請參與的評
審委員進行書面資料整理,將整合考生甄試過程表現及個人資料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前
提,配合於申訴程序,向考生再予詳細說明。
委員要寫報告囉!
把試教打20分、13分的教甄委員本週末
加班寫報告,
但是只會對考生說明
我們也很想知道耶!
是不是臉的關係所以才被拒絕
會不會像正妹說的我們只是沒有緣分
反正對委員來說,
報告寫出來,寄給考生本人就結束了
考生本人若同意公開這份報告
應該也不違法個資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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