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og1e (咕狗)
2025-06-06 15:01:20跟各位說個笑話~
數位證據如何處理,這是在「司法官訓練所」就有教過的
訓練所教材:https://i.imgur.com/25QjKLO.jpeg
正確的流程是:
1. 以唯讀軟體開啟原始證物,並先以程式計算出雜湊值
2. 拷貝成映像檔,並檢查映像檔的雜湊值與原始證物相同
3. 為避免引發「證據鏈斷裂」,避免不小心修改檔案
或發生意外造成毀損,使證物失去作證能力,
實際勘驗時使用相同雜湊值的備份最為保險
(發生損毀可能是電磁損毀也可能是物理損毀)
許芳瑜法官問,怎不在勘驗前先提出這要求?
姜長志檢察官也問,勘驗前為何不先說?
這需要說?教材不是都寫了?老師在講有沒有在聽?
這法官和檢察官是不是要回司法官訓練所重訓?
問出這種問題已經完全不適任了吧!
法普一下...
「司法官訓練所」就是所有法官、檢察官職前受訓的單位
通過司法特考後,要被關進訓練所兩年,每天上課、定期考試
所有法官檢察官都需要經此訓練,通過後才可以依照志願分發
常在新聞看到介紹人物說「司法官訓練所第XX期畢業」就是指這個
有點像當兵新訓那樣,新訓結束才會下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