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點正經的吧
首先
繼承人要趕快去申請"限定繼承"
假設余老翁的遺產總共5000萬元
打官司十年後
要賠12名傷者+3名死者5500萬元
也就是余老翁的遺產不夠賠
由於限定繼承,就不會追到繼承人頭上
假如打官司十年後只要賠4000萬元
餘1000萬元,有限定繼承的繼承人仍可以瓜分這1000萬
拋棄繼承也是可以
但是限定繼承,等於繼承人們+12名傷者+3死者家屬
大家可以一起攪和進去爭奪遺產
如果以財力背景來說
很多死傷者家屬可能根本耗不起這十年的官司
相較之下,余老翁的繼承人都比較有優勢
不過實際情形也很難說
余老翁撞死人是事實,繼承人們搞不好怕被買兇
全都躲到國外去也說不定
聽說老翁的太太是在當地開餐廳的
被害人現在討債難如登天
那遺孀搞不好都準備酸了
※ 引述《sai0224sai (塞啦)》之銘言:
: 先不論這案件受害者很可憐
: 老人很機掰
: 繼承人賠錢這法條正常來說很不合理吧
: 你們自己想想
: 假如老爸老媽負債累累
: 要你繼承人背負債
: 你能接受?
: ※ 引述《chiafann (NAZZZ)》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aNtQuAb.jpeg
: : https://i.imgur.com/3gnCIih.jpeg
: : https://i.imgur.com/3DS5sC0.jpeg
: : 依照過往案例 死者家屬 可以對繼承人提起訴訟
: : 但如果老翁的家屬採取拋棄繼承的話
: : 就無需負擔賠償責任
: : 這下老翁家屬是不是安全下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