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

作者: chal ( )   2025-05-16 12:52:34
三歲小孩都知道
憲法位階大於法律
妄想用一般道路紅綠燈去指揮路橋高速公路的車輛
妄想被告可以審判法官
笑死
翁上人給你小學生的期待
像這種法連緊急處分都不需要
因為你對這種法緊急處分
就是暗示這個法有效
有效才要緊急處理
但其實直接開會說此法無效即可
也不用緊急處分
其實我猜大法官的理由會是
這個法不完備
在完備之前無效
這個法如果要有效也很簡單
必須規定在大法官不足額時的處理條款
如果不這樣 不就可以用一般法去癱瘓憲法
豈有此理
大法官不足額有很多可能
也有可能是天災人禍
不一定是總統不願提
也可能是在野黨不願審
所以法律如果沒有考慮不足額的情況
就違反憲法本意
意思是你提高門檻不見得違憲
但你故意忽略不足額的情況就使憲法無法執行
在憲法法庭上
被告與原告是法庭下方聽大法官口令
所以被告如果可以指揮坐在法庭上的大法官
那世界就倒反了
台灣也就完了
就像小偷可以判法官有罪一樣
連小學生都懂這樣不行
真的想要大法官的提名權
就拿下民意 取得提名權
而不是紊亂憲法秩序
不該癱瘓憲法 意圖取得提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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