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製作「可脫衣公仔」 陸男遭重判4年9個月

作者: XXXXGGYY ((4X鮑))   2025-05-07 15:29:54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蔡紹堅
3.完整新聞標題:
製作「可脫衣公仔」 陸男遭重判4年9個月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gxHuQiu.jpeg
▲案件中爭議較大的公仔。(圖/翻攝微博)
中國大陸一間模型工廠的老闆近日因製作「可脫衣公仔」,被依「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
」判刑4年9個月。除了老闆以外,工廠倉庫主管、開模師、設計師,以及淘寶店鋪的管理者
也都被判緩刑。
根據陸媒報導,該案是第一起因製作、販賣公仔,被依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刑的第一
例。
報導中提到,案件中爭議較大的涉案公仔,是一個女性跪在地上的形象,上身和下體都穿有
「可脫卸式內衣褲」,背後有一對翅膀;胸部和關節部位做了色素沈澱,沒有特地製作乳頭
,下體簡化成一條線。
據了解,該款公仔為遊戲《Fate/Grand Order》中的角色「妖精騎士蘭斯洛特」。
法院認定公仔為淫穢物品的依據是公安機關的鑒定結論,以及兩名購買公仔時未滿18歲的證
人對於案涉公仔的處置方式。
判決書顯示,兩名證人發現公仔對胸部和下體生殖器有明顯刻畫,其中一人怕父母看到不好
,特地用帶顏色的膠帶擋住了公仔的胸部和下體;另一人覺得公仔放學校寢室不好,在家裡
擺放又怕父母看到被責備,一直把公仔放在房間床底下。
法院指出,兩名證人購買公仔後也認為有色情內容而羞於展示,故其誨淫性不言而喻。
根據判決書,公仔工廠包含老闆在內,共有12人被判刑,最重的3人為工廠老闆、及經理,
刑期為4年9個月、4年3個月,以及4年9個月;另外9人被判緩刑,包含倉庫主管、開模師、
設計師,以及淘寶店鋪管理者等。
這起判決也引起了許多大陸網友的關注,不少網友都認為相當荒謬,「你法我笑!」「什麼
時候告芭比娃娃?」「賣芭比娃娃的都抓去關吧!」「矽膠娃娃算什麼?」但也有人表示支
持,「主要是涉及未成年。」「保護未成年人成長。」「對未成年人影響不好。」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07/2956319.htm
6.備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