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5-02 10:47:25連著來談:
※ 引述《chiafann (NAZZZ)》之銘言:
: 八炯好像對台灣的貪生怕死之徒感到不滿
: 並且表示開戰 拿到武器後 要先處理這些人
: 不過確切來說 他說的貪生怕死之徒 是在說誰 有人知道嗎
※ 引述《Panasonic (ideas for life)》之銘言:
: 欸不是啊
: 戰時軍律應該是比平常更嚴厲才對
: 怎麼會說槍發下來時是無法律狀態?
: 無法律狀態時
: 不是只有貪生怕死的會怕被督戰隊掃射
: 最應該害怕的是雜貨店吧
: 還是說(軍)法院是他家開的?
: 還是走的是北韓法學?
: 那就當我沒講
說實際一點,在基於戒嚴、緊急事態或其他相似狀態而施行之「軍法審判」的背景下,任
何重大刑事案件都是交付軍事法庭處理,不由普通刑事庭負責
而八炯本身既然無可能是律師、檢察官、法官或其他司法人員,他說的話還能有人相信的
話,就是對政府的不信任
被搞得毫無頭緒的同時,對法律自然也會產生誤解
更何況,「軍法審判」目前都還沒正式恢復,僅止步於立法院審議階段,所以更不能任意
指摘其言辭為正確。
只是說回來,就八炯的這番說法
縱使是用一般法律認定,顯然已經產生恐嚇不特定公眾之犯意了,畢竟「貪生怕死」可以
是指依法不必或免除服役的男女,或者是在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規避徵兵、召集
」罪的人等,形式上難謂不違法
因此端看是否有受威脅者向警方報案、或至地檢署按鈴申告吧
在此之前說的任何一句話,基本上只是在揣測動機,但卻不能理解當事人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