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4-20 13:59:44※ 引述《kaminari22tw (拳擊袋鼠能暴漲數十倍的)》之銘言:
: 據說四叉貓和群眾的衝突拉齁
: 有人打翻了飲料潑到四叉貓
: 然後四叉貓去揪住對方衣服
: 才開始產生了肢體衝突
: https://i.imgur.com/Bji0qTN.jpeg
: https://i.imgur.com/SjivaNj.gif
: 然後四叉貓還動手推(打)老人
: 三立都清楚報導是四叉貓動手抓對方
: 結果警察只逮捕民眾?
: 四叉貓不用辦???
: https://i.imgur.com/9ruxfYo.jpeg
: https://i.imgur.com/s65vktX.jpeg
問題是,有先陳情嗎?
且警方不一定能覺察所有違法,有時很有可能只是調查進度還沒到,或者認為沒有嫌疑,
但不管從哪個方向檢視,易言之便是「操之過急」,不影響程序是假的
而如果什麼動作都沒有,單想靠公眾輿論來向警方(或地檢署)施壓,從警方的眼界(角
度)來說,基本上沒門!
: 被圈起來的是打翻飲料的男子
: 揪住人的是四叉貓
: 跑過去故意找麻煩,自招風險
: 又先忍不住先動手
: 這樣被打是不是剛好?
: 結果警察不敢抓去找麻煩的四叉
: https://i.imgur.com/nbqJ4PE.jpeg
: 四叉貓不過去自招風險博取流量
: 怎麼會發生衝突?
: 而且先動手的也是四叉貓
: 退一萬步
: 再怎麼說也算是雙方互毆吧
: 警察至少雙方都抓都罰才對吧?
: 現在是蓋世太保不能抓的時代嗎?
說起來,沒有致傷的話
頂多只能以輕罪(即《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七條第二項的「互相鬥毆」罪)來裁罰,
根本不會達到《刑法》的地步、程度
且這也不是什麼身份問題,只是在話題敏感的前提下,一切所作所為都會被放大,所以沒
有合理確信前,建議不要太早下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