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 繞了一大圈
檢察官終究還是要回來面對那個問題
「京華城容積案到底是行政裁量權還是違法?」
現在就是完全沒有一個人敢說他一定違法
誰敢說一定違法
不是傻鳥就是法盲
唯一能證明是否違法的叫做行政法院
但檢察官為了趕緊抓柯文哲
根本沒空先打行政法院的訴訟,直接強制認定是違法,然後把人羈押好幾個月
哀
越看越像獨裁政體
※ 引述《SAMMY728 ()》之銘言:
: 檢察官傳苗博雅的邏輯大概是如下:
: 1. 苗博雅曾經在議會中告訴或提醒柯文哲京華城是違法的。
: 2. 柯文哲有聽到,他知道這個是違法的。
: 3. 因此,這個可以證明柯文哲明知違法。
: 但問題在於:
: 誰才是判定京華城是不是違法?
: 議員說違法他就是違法嗎?
: 那有更多認為不是違法的人,層層開會蓋章人,譬如都市委員會的人,為什麼都不傳?
: 沒有這些人由下而上的程序,怎麼會有公文給柯文哲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