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檢認筆錄瑕疵 黃國昌批林俊言恐嚇柯文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25-04-17 16:53:31
※ 引述《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之銘言:
: 有錄音錄影的內容跟筆錄對不上
: 筆錄避重就輕美化檢察官的用詞
: 我比較好奇的是
: 連這種說出來會被噴的內容都敢錄音錄影
: 事後再用筆錄來美化了
: 那消失不敢錄音錄影的偵訊
: 到底會是什麼內容呢?
: 檢察官偵訊不錄音錄影
: 以及有錄音錄影但筆錄紀錄不實
: 這些行為都沒有罰則嗎??
: 台灣當檢察官也太爽了吧
這不就九品芝麻官裡演過的那個橋段
包龍星:
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于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萬一不交租亦可,收回黃公
年租銀兩三十,萬不能轉租別人,立此為據,本人兒孫不得有違。
這就是了,他說明不交租也可以呀!
何況人家交了租,你怎麼能收回房子呢?
黃老秋:
我們每年都交三十兩房租的。
方唐鏡:
什麼三十兩呀?是三十萬兩呀大人!
包龍星:
你說什麼?!
方唐鏡:
大人念過書沒有啊?
我早知道你沒有念過書了。
我來教教你吧。應該這樣念呀!
(在契約上畫了幾個標點)
包龍星:
石屋租于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萬一不交租,亦可收回,黃公年租銀兩三十萬,不
能轉租別人……這樣改頭換面?
方唐鏡:
大人可以判案了嗎?遲遲未判,是不是想收錢呀?
這樣看起來
北檢就跟荒唐鏡一樣,自以為有點文才知法玩法
擅長技術流手段
藉此影響甚至操縱司法審判
只能說現實永遠比電影還要荒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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