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做真的可以嗎?
拿到台灣身份證的同時
就已經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了
就算要驗證資料
也是在申請身份證時驗才對
都已經按照政府的程序
申請下來了,
怎麼可以廢止,
那政府公信力何在,
有誰要出來負責。
照這個邏輯
在座的各位大部分都
有某一位的長輩或祖先
來自於中國。
那是不是都要提出放棄國籍的證明。
烏克蘭跟烏東親俄
台灣跟中配親中
怎麼這麼像
我們真的這麼確定未來
一定不會打起來嗎?
善待中配
尤其是對我們友善的中配
不也是在保護我們嗎?
納粹公佈的紐倫堡法案中
把德國人分成
純種德意志人
二級混血兒
一級混血兒
純猶太人
在座的各位
你是哪一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