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絕不會翻供」
「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的都認了,我不會翻供」
法官 :「不會要求一定要認罪,但須確認本人真意」。
彭律師團 :「不否認檢方全部起訴內容」
法官 :「感覺彭振聲還有很多話想講」
彭 :「沒有啦!認了就是認了」
彭 :「程序都是合法」、
「都是委員決議的」,
「檢察官說這是圖利,我就認罪」
法官 :「聽起來不是真心認罪」
彭 :「我講到混亂了!老哇(台語)~」
彭律師團 :「真摯認罪,不會翻供,請檢察官不要誤會」
檢方公訴團隊笑答:「不會不會」
彭 :「我認罪的,我都沒意見,絕不會翻供!」,
「沒有被不正訊問,也沒有違反自由意志」。
彭律師團 :「人不在場,自然沒錄音錄影」
法官:當時從下午3點半就沒錄音錄影、有無感覺檢方刻意不錄?
彭律師團 : 沒這種感覺。
彭 :「黃檢(黃琬珺)、林檢(林俊言)問話態度很好」
,下午3點多因「我們有人要上廁所、休息」,
不是檢方故意不錄音錄影,檢察官也沒以其他手段要他認罪。
以上對話節錄自東森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01/2935714.htm
彭振聲都說檢察官說有罪那就是有罪,
法官哩賣修害啊,趕快判彭振聲幾個月加緩刑.
沒看到彭振聲態度很為難嗎? 哈哈哈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TVBS
: 2.記者署名:潘千詩
: 3.完整新聞標題:彭振聲稱陳情轉研議「程序合法但認罪」法官聽完傻眼了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地院今(1)日審理京華城案,第二度傳喚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出庭。彭振聲強調
: 已認罪,答辯方向沒變,但當談及京華城陳情案進入都委會的過程,彭表示「在行政程序
: 上都合法」,法官聽了傻眼問「聽起來都合法,你認什麼罪?」,對此彭的辯護人主張,
: 因為檢方質疑是用都市計畫包裝成都更,所以才會認罪。
: 彭振聲辯護人黃品淞主張,雖不爭執起訴事實,但爭執法律上的評價。「陳情轉研議」不
: 應成立公訴所指的主管事務圖利罪,主要理由有二,首先,處理人民陳情應注意事項,不
: 是圖利罪規範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的法令;其次,違法收受陳情,也非圖利所指因而獲得財
: 產上的利益。
: 辯護人杜英達補充,在2021年7月30日以前,京華城希望以都更、違老、土管條例保障
: 120284樓地板面積,但都全部不適用,之後才轉而使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細部計
: 畫申請爭取容積獎勵,單從圖利罪來看,彭振聲想要圖利京華城,前面幾次申請都失敗了
: ,圖利不處罰未遂,因此犯罪時間點,是不是應該從2021年7月30日到同年11月間,也許
: 才是圖利的時間點?
: 辯護律師團的攻防方式,讓法官疑惑詢問,當時京華城打行政訴訟的訴求是回復120284允
: 建樓地板面積,但之後改提《都市計畫法》第24條的簽文,彭振聲方主張這是兩回事,應
: 可視為新的犯意時間點,但檢察官卻認為這兩件事是同一件事?
: 對此,彭振聲說,120284當時就否決了,所以京華城提了另一案,也就是《都市計畫法》
: 第24條,只是當時沒有依照程序走,他要求京華城案要重新跟都發局申請,之後才會組專
: 案小組討論與審查,審議完要簽給市長公告1個月,若沒有走程序,都委會將無法審議,
: 這是法定程序;2020年10月27日是公展,也是法定程序,最後以《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
: 出細部計畫申請爭取容積獎勵,行政機關不得拒絕,強調「我的行政作為都合法呀,但檢
: 察官認為是圖利,那我就認罪」。
: 法官聽完後也很錯愕回應,聽起來一切合法,你認什麼罪?辯護律師李岳洋補充,京華城
: 案被質疑的是用都市計畫包裝成都市更新,所以彭振聲才會認罪,但會針對刑度,最後斟
: 酌去就法律評價上的爭執。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826655
: 法官:你說得很清楚 我想你應該是無...
: 彭正聲:我認罪!
: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