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
2025-03-13 09:07:37北檢硬凹本來可以用國會調查權叫去立法院拉正
可是大法官說立法院不能有這種調查權
所以北檢可以為所欲為
因為總統默許了
這隻狗就可以瘋狂咬人
任何箝制的力量都沒有
像美國國會一樣叫人去問話根本不可能
垃圾大法官
※ 引述《shirokase (氧化鋼刺)》之銘言:
: 第 106 條
: 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
: 通知法院。
: 視察?視你媽老木雞巴啦幹
: 鏡週刊教你北檢的凹法是不是
: 你陳報哪隻主管長官?報告書呢
: 法院被通知過了沒?通知書咧
: 如果真只是視察,你它媽的拉嫌犯去會議室幹嘛?
: 不是『逼供』就是『串供』,北檢你確定要拿這條來凹?
: 操它媽的跟民進党一樣,拿法條出來都幹你娘只拿對自己有利的一段截出來講
: 綠檢就是綠檢,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