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洪慈綪夫妻涉貪 判刑12年定讞

作者: bird09 (鳥九)   2025-03-05 14:18:08
1.媒體來源:中國時報
2.記者署名:林郁平 、陳志賢
3.完整新聞標題:
洪慈綪夫妻涉貪 判刑12年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因「廣大興漁船事件」聞名的「洪大姊」、無黨籍前屏東縣議員洪慈綪,因被控與夫婿黃志
威、前琉球鄉長陳隆進,在琉球鄉道路工程案共謀收賄360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將洪慈綪等3人各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確定,洪慈綪夫妻將入監服刑

陳隆進2014年底起擔任琉球鄉長,利用辦理琉球生命紀念館3樓工程、乙未年上杉角頭迎王
道路廣場改善工程、擋土牆排水溝工程等12起公共工程時,指定特定廠商投標、轉知收取賄
款比例、代收賄賂,被控11罪共收賄295萬元,判刑20年確定後,已入監服刑,與洪慈綪夫
妻共同收回扣再被判12年徒刑確定後,檢方將向法院聲請合併定執行刑。
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2014年在公海遭菲律賓海巡公務船追逐掃射,「洪大姊」洪慈
綪因敢言而聲名大噪,當年底當選屏東縣議員,但她在2015年間利用琉球鄉公所辦理迎王祭
典道路維護整修計畫,藉由從事包商的丈夫與陳隆進約定一定的賄款比例,並從中收取工程
回扣360萬元、違法圍標。
屏東地院一審認定陳隆進收賄295萬元,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判處22
年徒刑,洪慈綪、黃志威各判12年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改依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論處
,判處陳、洪、黃3人12年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撤銷陳隆進、洪慈綪夫妻貪汙部
分判決,發回更審,其餘均駁回上訴定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洪慈綪3人貪汙部分後,
仍依違背職務收賂罪,判3人各12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問題,昨日駁回上訴,全
案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305000540-260106
6.備註:
看錯還以為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