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750之亂是不是證明NCC貪贓枉法?

作者: Anda (加油)   2025-02-09 14:24:00
※ 引述《lovedls (偽天龍人)》之銘言:
: 750之亂來源於NCC修改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要強收自用射頻設備750元
: https://i.imgur.com/BDKxkPt.jpeg
: https://i.imgur.com/lfzBlcr.jpeg
: 你整個法條和收費標準表找不到任何區分「郵寄」、「自用攜帶」、「5部以內」、「
維?
: 」的字眼
: 也就是這行政命令根本就是自用輸入射頻設備全要收750的意思
: 但是在罵了一個晚上後,就擠牙膏的先說RMA的檢附證明可以不收(原規定哪裡有說不
用?
: ),然後要什麼證明文件、平台,窩不知道。
: 然後又做圖卡,告訴你原則上自用攜帶不收(那例外?),還說這次修正,不適用自用

: 的情形,只有郵寄要收(還是那句,原規定哪裡寫不適用?哪裡有區分郵寄和自用攜帶

: 。
: 再然後,又做圖卡說自用攜帶5部以內不收(啊你不是說自用攜帶不收,又變5部?原規

: 裡寫5部?)
: 再看這個可笑的郵寄和自行攜帶圖卡
: https://i.imgur.com/sv0zM2g.jpeg
: 它說你隨身攜帶的都包含在5部以內,算輸入,要簽切結書。
: https://i.imgur.com/aTCzQVy.jpeg
: 然後這個作業管理辦法規定自用每年輸入上限10部(郵寄和攜帶加起來)。
: 那工作經常出國的人如果每次攜帶5部設備,2次就已達自用上限10部囉!
: 第3次出國回來就不算自用,是不是要把5部設備送給NCC檢驗繳納幾十萬檢驗費用,再
申?
: 商業用准許證?
: 數位部每年出國那麼多次,不知有沒有送檢驗申請商業用核准證啊?
: 整個事情就是那麼可笑,為了收刮民脂民膏(貪贓),草率修訂了這樣一個規範,然後

: 視自己訂的規範瞎雞巴解釋條文沒有的東西,訂了又不依法行政(枉法)導致問題百出
: 750之亂是不是證明NCC根本貪贓枉法,毫無法律素養,難怪可以對中天16敗訴?
我是真的很困惑中
希望有專業的人可以幫忙解惑
如果因為家庭或者工作需要時常出國
一下設備為自用,都是需要帶著旅行的
到底會不會被收費?
1 公司筆電
2 個人筆電
3 平板
4 手機
5 智慧手錶
6 有藍牙功能的相機
7 有藍牙功能的耳機
超過五樣
這樣每次入境都要被收費750元嗎?
還是更多?
求求專業的幫忙解惑
苦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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