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勞檢 勿將個案當通案

作者: pchion2002 (Q_Q)   2017-08-11 08:10:43
我認為勞動部當個案的說法其實是被誤解
表姐說的個案是指
假設有一個人連續上班7天
開罰一次
若有兩人連續上班7天
則是兩個個案
需分兩次裁罰
若有對勞工十分有利
認同請分享
作者: Beanoodle (屏東尼大目小栗旬)   2017-08-11 08:11:00
我認為其他國家沒有跟台灣一樣的情形的話,那就是個案認同請分享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8-11 08:14:00
你放心 都會查無不法
作者: hoks (魯霸˙矮個兒)   2017-08-11 08:18:00
每個都個案
作者: jk01   2017-08-11 08:20:00
南部有勞檢??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8-11 08:24:00
隨便一個出事的蝶戀花就呵呵 真的是個案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7-08-11 08:25:00
當個案就是每案都是第一次,所以用最低發罰則就好
作者: c780412 (煌)   2017-08-11 08:30:00
我認為只會重罰2萬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8-11 08:35:00
先輔導10年 再規勸10 都無效後重罰2萬
作者: windlins (CHIHHSIEN)   2017-08-11 08:38:00
幹話note.
作者: megumirei (覺醒的蕃茄!!)   2017-08-11 09:47:00
投DPP 就是白痴 跟我一樣笨 趕車歸鄉砍7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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