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7-05-10 08:16:33大家都知道,刑法的各種罪行,它的處罰一定是x年起跳,最高y年或者死刑或者無期
罰鍰也都是x元到y元
那為什麼不把上限提高,比方說所有的罪都可以最重處無期徒刑;罰鍰都可以罰到1000萬
但是起跳跟原本一樣,最低是多少就是多少不要動
這樣不是可以更有效地針對、處罰壞人嗎?
那如果是怕刑責過重會被濫用,可以再加一個條款:如果要給予過重的罰鍰或是刑責,需要有多名法官開會同意方可允許
對方惡行重大,法官就可以真的依法重判無期或是二十年,而不是『重判』七年四個月
惡行輕微,一樣可以輕判
假如法官想要亂來通通重判,也需要經過開會討論同意,這樣就不會輕易違反比例原則
各位怎麼看?
這樣的制度是不是完美無缺啊!!!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7-05-10 08:17:00紅燈右轉罰一萬
作者:
poppipe (poppipe)
2017-05-10 08:17:00財團會很不方便
作者:
Tevye (é¯é…¸è‚¥å®…)
2017-05-10 08:17:00違反比例原則,end
作者:
CNseven (Maryyyyyyyy)
2017-05-10 08:17:00鬼島
作者:
attpp (小豬呱呱叫)
2017-05-10 08:18:00下限調高吧?
作者:
qsxwdc (Moo)
2017-05-10 08:18:00文組治國兩大決,罰錢,調經濟數據
作者:
ajia0818 (JetFly追飛)
2017-05-10 08:19:00監獄爆滿 加上立委沒年輕人聰明
作者:
hipab (嗨趴)
2017-05-10 08:20:00違反Billy原則阿,鬼島罰責太低低於比例原則了
作者: andychiu0812 (阿驢) 2017-05-10 08:21:00
你真的看過恐龍法官的判決嗎?
假設綁架判死刑,殺人也判死刑,以後就沒有人被綁架還活著被釋放了
作者: polyasia (風忍) 2017-05-10 08:21:00
開罰金額應該參考身家財產 以比例行之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05-10 08:22:00
全台都是監獄也不錯
好像有點難懂,重新假設,酒駕判死刑,過失致死也判死刑,酒駕撞到人第一件事就會是確定那個人死透了
作者:
losewind (錯的時間對的人)
2017-05-10 08:27:00台灣罰金沒有隨通貨膨脹增加阿 立法之初這罰金很重阿
作者:
pony666 (不要踩到我)
2017-05-10 08:27:00文組不意外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7-05-10 08:28:00酒駕撞死一條命只要關3年真不知道是哪裡符合billy原則
作者: mayjan 2017-05-10 08:31:00
整個台灣的司法都爛光光了 收錢辦事
作者:
sergt (sergt)
2017-05-10 08:38:00老師曾說在紅燈旁架設50機槍,闖紅燈一律磅磅磅
作者:
dly (準確而不是快速)
2017-05-10 08:39:00這樣台灣就沒人了,會有點不方便。
作者:
kloc (kk)
2017-05-10 08:42:00====立委自己都會知法犯法了===不然酒駕為啥不能處極刑
作者: gpbp2266 2017-05-10 08:44:00
罰所得趴數比較合比例原則,有錢就罰的多
可以啊紅燈右轉罰一萬 去偷東西被幹掉死好活該之類的
作者:
aaptt (桔子)
2017-05-10 08:47:00應該是把處罰下限大大提高才有嚇阻效果,不然法官每次都判最低罰則,犯罪者根本沒在怕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09:16:00有長腦袋自己想想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5-10 09:36:00應該放在施行細則之類的位階就好,比較好修改。0.15 mg/L 直接寫在刑法裡,簡直腦殘。法律位階的東西,你要叫中華民國/台灣國的立委修哦?
作者:
sxscts (sxscts)
2017-05-10 09:38:00這社會會犯法的人就是有權力制定法律的人,你會拿石頭砸自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5-10 09:38:00等到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