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認為除了經驗之外
還有一個很重要
就是專業
法律牽涉的層面太過廣泛
很多都是非常專精的專業知識
如建築、醫療、財稅等等
我知道裁判之時會委由專業單位去做評估報告
但法官僅有法律系的專業是否真的足夠?
這些專業單位的評估報告很多時候也只是參考而已
如果法官能夠有第二專長會不會更能去判斷案情?
因此我建議
司法官不單是要有社會經歷
至少要雙學士學位才能應試,或者是接受選舉
看看醫生這行
多少醫生被告到自己都去考張律師牌了
能考上司法官的人
想來多讀一科主修應該也不是甚麼難事
作者:
GayLord (比ä¼è°·å¹¡å)
2016-09-05 10:54:00法官很多沒有科學常識 但現在又是科學辦案的時代 唉...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6-09-05 10:56:00
有有時是檢查官舉證比辯護更爛要個案一個個去判讀
醫生有律師牌的還是少數...而且光有律師牌遇到經驗多的對造依然被屌打,唬人用的而已
作者:
werlight (Light)
2016-09-05 10:59:00不排除涉案 = 有涉案 XD
~~~~~~~~~~建議廢除考試院~~~~~~~~~~~~~~~~~~~~~~~~~~~~~~~~~~所有階級制度一律會被打破~~~~~~~~~~~~~~~~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16-09-05 11:02:00我聽過有醫學背景拿到律師牌的反而最愛上醫院告人
作者: poeoe 2016-09-05 11:02:00
美國就是學士後法制度 台灣應該可以朝這方向改革
作者:
googleit (googleit)
2016-09-05 11:11:00現在各行各業分工這麼細 隔行如隔山 照這麼說 關於船艦的訴訟就得找造船雙法律 關於服裝業的訴訟就得找服設雙法律 關於保險精算的訴訟就得找精算師雙法律 那全台灣要有多少司法官? 有這些專業的人你想花多少薪水吸引他們當司法官?讓法官具備專業知識根本是不可行的方向 應該是制度面上加強專業鑑定人的鑑定報告對於法官判決的拘束力才是正確的方向 不然專業萬萬種法官學得完?
專業法官越多越會侵蝕法定法官原則的精神,都特定那一位法官超容易討好的好嗎
作者: poeoe 2016-09-05 11:16:00
專業鑑定人報告拘束法官更有趣 這樣根本變成專業鑑定人在判決好嗎
作者:
GimO (Gimo)
2016-09-05 11:18:00鑑定人對事實認定要能拘束法官才是正確的方向
作者:
googleit (googleit)
2016-09-05 11:19:00當然是加強而已 不可能完全拘束譬如說鑑定報告具有推定力...之類的
作者: poeoe 2016-09-05 11:27:00
其實有推定力已經很強了 有些理工領域能做鑑定的單位很少要找別的單位提出反證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