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sbpmtw (cisbpmtw)
2015-11-28 09:54:38蘋果日報
http://tinyurl.com/gomeauh
林志玲穿反丁字褲 竟然隔空救了他
2015年11月27日14:06
林志玲上《康熙來了》談丁字褲
https://youtu.be/Ppvv31vcaCI
一名事業有成李姓男子,框了酒店小姐過了個浪漫的情人節,沒想到事後酒店小姐對李男
提出告訴,指控他對她性侵,證據是隔天發現丁字褲穿反了,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告訴人當
天過完情人節後,由李男載回酒店,還與同事一同走回住處,檢察官還記得名模林志玲曾
說過丁字褲如果穿反了,走起路來真是難過,因此認為如果告訴人真的穿反,怎麼可能好
好的走回家,沒發現不舒服,因為認為難憑告訴人的單一指訴,認定李男涉有重嫌,處分
不起訴。
據了解,年近50歲的李姓男子,因為事業有成,時常帶著客戶前往該酒店消費,因此認識
這名在酒店工作的女子,2人熟捻後,李男時常前往該酒店找這名女子坐檯捧場,今年七
夕情人節,已婚的他還背著妻子,將這名女子框出場過節,2人當天吃完飯後前往汽車旅
館休息,在裡面玩「吹牛」等遊戲,事後李男再送女子返回酒店。
沒想到3周後,女子報案指控,當天她被送回酒店後,與同事一起走回住處,隔天起床洗
澡時,發現丁字褲前後穿反了,她懷疑是李男當天框她出場後,在汽車旅館趁她睡覺時,
脫掉她小褲褲性侵她,然後再將褲子穿回去,才會把褲子穿反,由於當時有表明沒有要做
S(指性交易),對方卻趁機偷上,因此對李男提出告訴。李男到案否認犯行,辯稱,當
天雖然框對方出場,但2人僅有吃吃飯,玩玩遊戲,事後就送她回到店裡,並沒有趁機性
侵。
檢察官調閱當天汽車旅館監視畫面,發現2人離開時沒有異狀、神情自若,女子也沒酒醉
不醒人事的情形,另外女子也提及當天回到酒店後,還與同事一起走回租屋處,還說發現
丁字褲穿反是在第二天起床時。由於這名檢察官曾經看過名模林志上玲上節目《康熙來了
》,提到反穿丁字褲的難過經驗,他特定上網再看了一遍,了解穿反丁褲子是什麼樣的感
覺。
而林志玲當時受訪提到,「以前讀書的時候從來沒有穿過丁字褲,後來初次要做模特兒工
作,一定要穿丁字褲,我就好,然後我就想說平常褲子,小褲褲就是前面小後面大,對不
對,所以丁字褲也前面穿小的嘛後面穿大片,一直覺得這個設計真是差,怎麼這麼難穿,
然後我才跟同事說真是難過,後來才知道原來自己穿反了,丁字褲原來是細條在後面,小
的在後面。」
檢察官認為,如果丁字褲真的穿反,那種感覺應該是很難受的,再加上女子當天並未酒醉
不省人事,還能夠反穿丁字褲「走回家」,沒有「卡卡的感覺」,因此對於女子的指控存
疑,再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李男涉有重嫌,因此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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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檢察官.....
作者:
KillQB (殺死Q貝)
2015-11-28 09:55:00又是檢察官……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5-11-28 09:55:003說不定習慣了 就沒差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5-11-28 09:56:00翻起來就可以__了,沒差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11-28 09:56:00這法官也太幽默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5-11-28 09:57:00臭PU
作者:
EdmundLi (君宰寰宇造天機!)
2015-11-28 09:58:00難怪司法系統素質這麼差 都看康熙來的
看某節目 = 素質差的話, EdmundLi一定是忠實觀眾
作者:
pneumas (ˉ)
2015-11-28 10:00:00為什麼要"特定"上網再看一遍?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11-28 10:00:00所以林志玲素質也差?? 打狗也要看主人
作者: muscleless (小腹人) 2015-11-28 10:01:00
明察秋毫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1-28 10:01:00EdmundLi 你再說一次 誰素質差
作者: MacOSX10 2015-11-28 10:01:00
也許酒店女陰唇已經長繭比較不敏感啊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5-11-28 10:02:00硬要扯康西
作者:
tooeasy (好蘇胡)
2015-11-28 10:03:00為什麼丁字褲穿反就可以當證據 誰知道是不是自己故意的
作者:
edchu1120 (「社」會「工」具人)
2015-11-28 10:04:00在汽車旅館玩吹牛...這應該是價錢談不攏吧。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5-11-28 10:04:00穿錯也中槍,笑
作者:
Vett (Vett)
2015-11-28 10:07:00XDDDDDDDDDDDDDD
作者:
hihi29 (無)
2015-11-28 10:10:00前幾年還OK 這幾年早就變成垃圾節目了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5-11-28 10:12:00XD肥宅我沒見過丁字褲,長知識惹QQ
作者: id 2015-11-28 10:17:00
證明檢察官喜歡林志玲
作者: buddar 2015-11-28 10:18:00
可是有證據證明林智玲沒說謊嗎???或她的感受與其他人相同嗎???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11-28 10:23:00酸一下pussy犯法嗎?!
作者:
GimO (Gimo)
2015-11-28 10:32:00不必傳喚林志玲以鑑定人身分出庭嗎?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11-28 10:57:00XD
作者:
acolam (welove)
2015-11-28 11:00:00有求知欲的檢查官推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5-11-28 11:01:00
哈哈哈
作者:
bubbb (bubbb)
2015-11-28 11:09:00勒蒂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