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cgs (我心中尚未崩壞的地方)
2014-12-21 16:53:22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塑膠廠技術員職災求償 公司要賠265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一名擔任塑膠公司技術員的52歲黃姓男子,去年7月間下班後出現走路不穩及幻覺等
症狀而就醫,經醫治仍有四肢無力、記憶中斷及平衡感失準等現象,必需每周回診。黃男
為此向其公司提出職災補償之訴,求償約377萬。全案已審結,法官酌減相關費用後,判
決被告公司需賠償黃男約265萬元。
黃男庭訊指出,他自2004年12月起即在塑膠公司擔任技術員,負責將回收塑膠壓板後換面
,捲廢料時在旁隨時添加石灰與安定劑等。去年7月2日中午,他雖感到身體不舒服,但仍
硬撐到下班,結果因走路不穩及出現幻覺,被送醫急救,最後並被轉入加護病房。
黃男經診斷為腎小管性酸中毒、有機物中毒、急性呼吸衰竭及中毒性腦病變,診治後仍有
四肢無力、記憶中斷及行為舉止宛如兒童等症狀,後經鑑定為殘廢等級第一級,請領殘障
手冊。黃男認為自己是職業災害導致健康受損,向其任職的塑膠公司提出請求給付職業災
害賠償訴訟。
被告塑膠公司委任律師庭訊表示,原告黃男的病症有可能是遺傳或及吸食強力膠後車禍造
成,而黃男負責的工作在之前也有人做了好幾年,都沒發生中毒的狀況,黃男的傷病並非
因工作所致,其請求公司連帶賠償不合理。
法官審理認為,被告公司未提供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供原告黃男從事拌料工作時使用
,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及第2項的行為,為違反保護他人法律的行為,
而原告在102年7月8日約中午時分,工作時感覺身體不舒服,之後開始有意識不清、胡言
亂語的情況,被告公司未將其送醫診治,仍讓其繼續工作,原告求償應予以准許,惟求償
金額計算後應酌減為265萬680元。 (孫英哲╱彰化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6VeCcC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siamese (S邏)
2014-12-21 16:56:00哪家公司怎沒爆
作者:
be98 (be98)
2014-12-21 16:56:00千錯萬錯都不是公司的錯就對了
作者: ogcman (笑談人間) 2014-12-21 16:57:00
關鍵字"彰化" 實在不意外 全台薪資倒數前幾名的縣
作者:
touurtn (vv)
2014-12-21 16:59:00爽阿
作者: zzro 2014-12-21 16:59:00
全台不管哪個執政勞動檢查都做超爛 一群垃圾縣市首長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12-21 17:05:00她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4-12-21 17:20:00鬼島的工安是神話不是笑話
作者:
DBSS (Aston)
2014-12-21 17:25:00=======================彰化不意外======================全台灣毒害最嚴重 卻被掩蓋真相 最糟糕的地方
作者:
oi98 (喵喵)
2014-12-21 17:29:00曾看過一間塑膠廠 在3F辦公室外多餘的空間 放熱融機台加工時高溫產生的熱廢氣 引管從3F樓梯排至1F工廠內會走過1F那個樓梯口的 永遠都是OP話說3F是老闆/娘辦公室 因空間不足 機台勉強放在廁所旁空地只管著要賺錢 對員工健康根本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