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曲博反駁「區塊勢」:兆豐金控董事長說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25-09-04 01:02:53
可能有人沒搞懂我在說什麼
我舉個實際的案例來說好了
勒贖木馬生成了一個地址, 叫被勒贖的人打錢進去
錢打進去後24小時後會收到解密密鑰, 不能報警, 否則協議失效
這筆錢一但被轉入指定的地址, 數分鐘之內就立刻分批被轉往其他多個錢包
那麼
能在24小時過去之前就追查地址、銷毀USDC嗎? 不可能的
犯罪發現錢拿不到、轉不走, 就不給你密碼了
會選擇支付贖金的就不會在拿到密碼之前報案的
<<過去>> 追蹤這筆錢被打進去後, 不管中間經過哪些冷錢包、deFi,
看最終會流向哪個交易所, 去該交易所拿資料逮人
作者: john371911 (醬廖)   2025-09-04 03:15:00
如果抓大放小呢?然後對賭場這類容易洗錢的機構用更嚴格標準,例如錨定幣需要審核一週,沒人報失才能買籌碼之類(但審核期間可以隨時取消領走,重新審核又要重算時間)。然後其他洗錢常用的高價值鏈下資產多半是登記制,例如房子、車、珠寶,這些就能追回還給受害人。
作者: sgxm3 (sgxm3)   2025-09-04 07:22:00
感謝說明。
作者: fox875566 (fox9527)   2025-09-04 11:49:00
加密貨幣發明初衷就是要避免監管,現在又要求政府監管不是很矛盾嗎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25-09-04 11:57:00
正確的監管應該是監督背書方的可信度,不能一個口袋沒錢的說發行十億債券,而不是監督使用者要幹嘛
作者: phoque (法式海豹)   2025-09-04 12:20:00
真假 現在穩定幣已經是合法貨幣了喔?如果已經是法幣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單純自我毀滅而已
作者: john371911 (醬廖)   2025-09-04 14:34:00
比較上面那段好像誤會我的意思了。假設特定大額單價、高洗錢風險、高流動性資產業者包括股市、債市、基金的位址是假設是E, 不管A要轉到B, C, D多久,反正轉到E的資金要先查一段時間後才能使用。不過審查期間在證實是贓款前隨時能提走,並最好要支付活存利息。然後像第四段說的,這些業者的審查,就是要黑/白名單審查。其他總單價小額的,就放掉不管。這樣對日常使用、甚至大額、正常有計劃性的支出應該影響還好。
作者: gordonbch (生意猿)   2025-09-04 19:52:00
實際上不太可能在台灣普及,因為諸多原因加上透明度跟麻煩程度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25-09-04 22:18:00
現在針對洗黑錢的做法,是,善意第三方接贜也是有罪
作者: seal46825 (Vanish)   2025-10-13 12:16:00
你講的例子 現金不也會有一樣的問題嗎 拿到贓款後買上去買黃金鑽石 現金怎麼做就怎麼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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