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神既是差遣者又是受差者(使者)」的舊約案例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25-07-15 00:31:33
※ 引述《around14358 (awq)》之銘言:
: 以加拉太書3章那段經文說"藉天使",
: 天使是作為受詞,像是接收到命令似的。
: 如果這裡的天使就是在講出埃及記19章中
: 的耶和華本身,耶和華怎麼還能作為
: 受詞接收他者的命令呢?
你無法理解並不表示不存在這類狀況。
除了若干經文處的
「耶和華的使者(使者耶和華)」之外,
舊約聖經哪裡也有
「神既是差遣者同時又是受差者(使者)」
的案例?
這可參:
撒迦利亞書2:8~9;2:11。
「耶和華的使者就是使者耶和華」
另可參本版文章:
#1bjH-8XI (Christianity)
作者: around14358 (awq)   2025-07-15 00:53:00
但是在耶和華給摩西律法這件事上,耶和華並沒有差遣耶和華的使者去給摩西律法,而是召見摩西來親自給律法。所以你在這裡的辯解是無用的。最重要的是,你必須證明在保羅的觀點裡天使能夠等同於唯一的神。在保羅書信中要說神的時候就說神,他有什麼理由要以天使去指稱神?反而哥林多前書保羅在提到天使時是一種輕蔑的態度,認為是可以被人審判的。我也說了,你這種解釋將天使等同於耶和華神是與保羅這整章的文意矛盾衝突的,你聽得懂嗎?保羅不可能整章都在論證他那套高於律法,卻突然來一句宣揚律法是神親自給人的。這等於在打他自己臉。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25-07-15 01:28:00
為何加拉太書的那位使者不能是耶和華使者?耶和華使者就是神,那麼為何不能用耶和華使者來指神?我們沒有像你那樣一直鱸。我們不須要證明使者只能有一種意思。
作者: around14358 (awq)   2025-07-15 01:32:00
我已經說明了,從保羅加拉太書3章的文意上不可能這樣打自己臉。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25-07-15 01:33:00
是你在亂腦補,不是保羅在打臉。保羅沒有貶低律法,保羅是反「律法主義」。ok?around 你是要鱸多久?
作者: around14358 (awq)   2025-07-15 02:00:00
反律法主義卻是反到不許信徒遵守安息日等律法。律法就是"耶和華的教導"。不許信徒遵守耶和華的教導,這樣叫做信神嗎?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25-07-15 14:25:00
around1435你別胡說八道了,有關安息日可參:#1eP1B1BV (Christianity)
作者: ptttalker (ptttalker)   2025-07-15 18:41:00
安息日細節參:#1eTHsjhq (Christi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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