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修改板規 4-5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5:58:20
一、經板主確認,#1ghEyT2r (C_ChatBM) 連署已達 50 位使用者附議,
根據板規 7-1-Ⅰ,該議題即起轉移至本板討論。
提案人認為目前的4-5板規涵蓋範圍太廣,
在當前實務上可能影響C_Chat的言論自由,
該篇板務提案將對現行的4-5板規進行調整(原文章請參考本文附件)。
而如果出現對本板最相關的ACG粉絲的攻擊,
則由4-7處理,足以維持本板秩序。
提案文章中也有不少板友反應,
直接無條件拔除現有群體人身攻擊禁制會造成謾罵的情形爆發,
進而違背板規1-2中的精神。
二、此板務討論由使用者 Katsuyuki118 發起,
板主並未對提案內容背書,亦非最終方案,
不論贊成/反對本提案或有其他論點,
都歡迎推文或回文討論,針對討論結果,
板主群將依板規第七章辦理。
三、板務討論規則如下,違反下列規定者處罰水桶 30 日:
1.每人限回一篇,並請直接以此標題回文,不得更改標題。
2.可以按大寫 E 修改內文,禁止自刪後重發。
3.討論請針對本案議題,避免離題。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保持理性勿謾罵或攻擊。
5.此討論預計開放至 10/16 (星期五) 23:59:59,屆時將公告禁回。
附件:板務原提案文章
作者 Katsuyuki118 (勝之・改) 看板 C_ChatBM
標題 [板務] 修改板規4-5
時間 Fri Sep 18 15:58: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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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現行的4-5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二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負面攻擊言詞,情節嚴重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修改為以下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對PTT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Ⅱ 此項違規需由當事人檢舉或當事人同意檢舉。
作者: jeff666   2025-10-10 15:58:00
開趴
作者: nahsnib (悟)   2026-10-10 15:59:00
可以地圖炮了嗎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16:00:00
所以是直接四條變兩條?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6:01:00
原文案是 Katsuyuki118 提的內容,但板務討論大家都可以對於該怎麼調整發表意見
作者: SaberMyWifi (賽巴我老婆)   2026-10-10 16:02:00
意思就是尊貴的黃牛大人可以不用尊敬了
作者: nahsnib (悟)   2026-10-10 16:03:00
不是,是尊貴的黃牛大人必須要自己提出檢舉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26-10-10 16:03:00
尊敬的吸菸人士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03:00
什麼東西叫做PTT使用者?如果指定攻擊某個群體直接免責?我自承是該群體要證明嗎?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6-10-10 16:03:00
其實就跟現行法律一樣,要有一個受害人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04:00
我覺得不用證明 但是起碼要自承吧
作者: knight45683 (今晚吃烤肉)   2026-10-10 16:04:00
就地圖砲的部分要自己去檢舉的意思 沒錯吧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6:04:00
黃牛大人最黑暗的一天
作者: jelly22 (果凍水母魚)   2026-10-10 16:04:00
太限縮了 如果受害人沒用ptt 就算他同意使用者幫忙檢舉
作者: hcchen0014 (hcchen)   2026-10-10 16:04:00
所以修改完變成告訴乃論,人身攻擊要自己檢舉或同意檢舉?板主不能逕行認定及處分?
作者: jelly22 (果凍水母魚)   2026-10-10 16:05:00
這條也動不了
作者: davidex (  ̄□ ̄)/喔~~喔喔~~喔喔)   2026-10-10 16:05:00
沒用PTT那他還從哪看來的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05:00
受害人沒用ptt 那他就沒被影響到啊 幹嘛管?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16:05:00
新聞啊 脆啊 ptt內容是公開的總會有人傳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6-10-10 16:06:00
受害人沒用ptt那原本的4-5也辦不了吧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06:00
自己去檢舉很合理吧
作者: ymsc30102 (囧臉蔥)   2026-10-10 16:06:00
那肥O 總鋪師 或是豕 那些呢
作者: jelly22 (果凍水母魚)   2026-10-10 16:07:00
之前就有作者非ptt用戶被未經同意被轉文到西洽造謠的案例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6-10-10 16:07:00
這改法是對廣泛不特定人群的判定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07:00
覺得自己被冒犯就去檢舉阿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07:00
假設我貼一張路人背影指著他罵來影射地圖炮,這時候新版本4-5能檢舉嗎?
作者: dreamnook2 (dreamnook)   2026-10-10 16:07:00
(′・ω・‵)這比較合理呀 不然整天自己代人檢舉很怪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16:07:00
體型謾罵只要地圖炮隨便一個鄉民就能檢舉了
作者: funkD (放可)   2026-10-10 16:07:00
沒用PTT又看不爽那就去開告阿 板龜保障板友就夠了
作者: tank44444 (tank)   2026-10-10 16:08:00
尊貴的黃牛大人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16:08:00
現行看起來也是自稱胖沒差主詞變成你各位就直接下去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6:08:00
你幫被害人擔心幹嘛 人家又沒用ptt 現在4-5連說日本人怎樣都會被檢舉了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08:00
對啊 不爽還有法律手段
作者: Muilie (木籟)   2026-10-10 16:08:00
甲甲受難日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6:08:00
如同第二點所說 "板主並未對提案內容背書,亦非最終方案"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26-10-10 16:09:00
尊貴的殺小孩無罪意見者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6-10-10 16:09:00
尊貴的大人條款嗎
作者: RoaringWolf (滾狼)   2026-10-10 16:09:00
沒指定講特定人,還會被桶真的神奇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09:00
以前有人罵育碧高層都被4-5 到底乾版友什麼事?
作者: tkglobe (nashi)   2026-10-10 16:10:00
改完就可以對PTT以外的人地圖砲了嗎?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0 16:10:00
也不一定要以提案者的內容為準吧,如果有更好的修改方式,應該也是能提出來給版主參考......如果真的有的話
作者: svool (svool)   2026-10-10 16:10:00
還沒說要改與要改怎樣 對該提案不滿意就自己提一個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6:10:00
是的 提案人的內容跟最終結果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板務討論本身就是個集思廣益的過程 :D
作者: yeldnats (夜那)   2026-10-10 16:10:00
只要加個[PTT以外的]前綴,接下來就可以隨便噴屎,太爽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6-10-10 16:10:00
原本板規就是你罵一些作惡多端的群體也會被桶 該改
作者: NoLimination (啊啊啊啊)   2026-10-10 16:11:00
主要就如何認定是當事人吧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11:00
而且目前真的太限縮了啊 兩人以上就是地圖炮了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16:11:00
反正他的提案不等於結果 目前看起來好好討論怎麼做更好就好
作者: bheegrl   2026-10-10 16:12:00
地圖砲就地圖砲啊,你沒事對號入坐幹嘛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16:12:00
最簡單的「脆熱議」後面就能直接噴了 我對這一條的認知是這樣
作者: gcobc12632 (Ted)   2026-10-10 16:12:00
尊敬的黃牛大人 尊敬的吸菸大人 尊敬的罪犯大人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12:00
指定一個人罵要本人檢舉 兩人以上就不用 很奇怪吧?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6:12:00
對 不能地圖炮但是指定對某人罵沒事 也很搞笑
作者: xga00mex (七祈綺契)   2026-10-10 16:12:00
先自承+1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6:13:00
@roger2623900 如果你有不錯的修改方針 可以發文討論呀:D這條一直很難動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都有意見,但幾乎沒有人討論怎麼局部修正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16:13:00
這條確實是爭議版規w
作者: maple2378 (豪ㄈ)   2026-10-10 16:14:00
這改下去以後Vram是不是無敵了
作者: bheegrl   2026-10-10 16:14:00
改不改他都是無敵的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14:00
我的意見和附議那篇差不多啊 就是放開來討論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6-10-10 16:14:00
感覺有好有壞 但現在也想不出有什麼更好的方案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14:00
最簡單的但書不就是違法情事者不在此4-5保護不就好了。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6:15:00
有無限帳號本來就無敵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16:15:00
對耶XD V大師整天針對日本w
作者: tkglobe (nashi)   2026-10-10 16:15:00
好奇問一下,想動這條的是不是很多4-5慣犯?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15:00
全部砍光給人鑽洞也很神奇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6:16:00
是 那個內容跟來鬧的沒啥兩樣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16:00
就是慣犯愛張口就罵跟地圖炮才想改啊
作者: KEITTLY (車車在哪裡?)   2026-10-10 16:16:00
改成這樣不就是無限制地圖炮
作者: KAGOD   2026-10-10 16:16:00
推 消滅東廠
作者: maple2378 (豪ㄈ)   2026-10-10 16:16:00
沒有無敵啊 版主現在可以直接處理它 這改下去以後就Vram發什麼都沒輒
作者: tacotuesday (taco)   2026-10-10 16:16:00
尊敬的黃牛大人和尊敬的吸煙大人是不是要倒了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6:17:00
要不然就是換過來 4-5對特定的人也不用本人
作者: maple2378 (豪ㄈ)   2026-10-10 16:17:00
雖然現在掛VPN好像不能申訴就是了 改用霸王4-7桶也可以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17:00
版主有4-7可以用 所以正常討論也不可能攻擊版友 目前版主被現有的4-5綁太死了 所以很多都要判違規
作者: tym7482 (Max)   2026-10-10 16:18:00
假設當事人同意檢舉的話 檢舉文要附上當事人姓名或ID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6-10-10 16:18:00
不過就我目前看法 我覺得現行的就好 畢竟如果要罵群體也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18:00
西洽不是一直以來,版主都基於過去建議不會隨便動用4-7嗎
作者: KEITTLY (車車在哪裡?)   2026-10-10 16:18:00
現在不能炮個人以及團體,改了之後不是直接炮你團體就好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6-10-10 16:19:00
不需要用人身攻擊地圖炮吧 把那個群體到底做了什麼糟糕的事情解釋清楚不就好了?
作者: xga00mex (七祈綺契)   2026-10-10 16:19:00
地圖炮我覺得還是要留啦 但某些違法仔都不能罵該改真的有罪犯來這檢舉我覺得水桶換檢調當做善事划算吧
作者: Tsukasa0320 (呆丸廢宅最後希望)   2026-10-10 16:19:00
所以可以說那個字跟那個字了嗎
作者: KEITTLY (車車在哪裡?)   2026-10-10 16:20:00
來鬧版的人會跟理性條列嗎?直接連環炮,反正不罰地圖炮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0 16:21:00
主要是有時候對地圖炮會有點爭議,也許你覺得這個詞
作者: KEITTLY (車車在哪裡?)   2026-10-10 16:21:00
你回嘴反而容易吃修改後的4-5
作者: cyclone055 (硬體變屍體)   2026-10-10 16:21:00
眾生平等懂嗎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22:00
就只限縮在站上的人與人之前的攻擊吧?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10-10 16:22:00
地圖常常就太對號入座了
作者: AirPenguin (...)   2026-10-10 16:22:00
現在這樣蠻好的吧 改下去整天看V大師洗文就飽了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6:23:00
我是覺得有意見就法律途徑解決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10-10 16:23:00
搞得到底是地圖炮還是單純想讓人進桶都搞不懂
作者: AirPenguin (...)   2026-10-10 16:23:00
常駐的人也都習慣了 進桶的很多都外面來的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24:00
不然原本很搞啊,還要一直玩文字遊戲凹群體個人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10-10 16:25:00
現在就是要追番水桶文
作者: AirPenguin (...)   2026-10-10 16:25:00
有嗎 以C洽人數來說水桶數不算很多吧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25:00
罵部門是群體,啊罵公司是法人又變個人了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10-10 16:26:00
以前應該很難想像甚麼牛的也有進桶吧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26:00
哪有那麼容易被桶,還不如去檢討自己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26:00
但是要怎麼定義對象是負面群體就可以攻擊,像抽菸是網路定義,但地圖砲抽菸族群除非ptt都沒人抽菸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10-10 16:27:00
是啊 所以不追番就是要檢討自己菸甚麼的也是人身攻擊
作者: yeldnats (夜那)   2026-10-10 16:27:00
就是應該要堵人的嘴啊 真以為大家喜歡看外來的那些情緒垃圾大戰啊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28:00
不是啊,沒追BM跟被桶有什麼關係。不講人話的情況瞎罵那不就很正常嗎你不會在路上跟人說的話別講不就好了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28:00
而且其他大板也有地圖砲條款,你要C洽當先例不禁止你要把C洽當C洽黑特嗎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10-10 16:29:00
在路上你不敢講甚麼牛喔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29:00
那我會建議開個C洽用黑特板比較好,你要把C洽當情緒抒發板就算了吧
作者: yu800910 (掃地娘)   2026-10-10 16:30:00
如果嚴重侮辱到ptt使用者以外的特定人物,就是等著現實吃官司啊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6:30:00
尊貴的詐騙犯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30:00
不提黃牛啦,你敢在把當時4-5進桶的針對抽菸族群講的話去跟現實抽菸路人講我是好奇有沒有那個本事就是
作者: funkD (放可)   2026-10-10 16:30:00
真的會有人在路上說 尊貴的 黃牛大人 性侵犯大人 詐騙大人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10-10 16:30:00
反正就隨口聊聊 我也不太在意被水桶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31:00
你會路上跟別人說死全家嗎?那你也不容易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10-10 16:31:00
怎麼不敢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6:31:00
我都不敢說PTT挺詐騙 挺黃牛 罵這些人會被禁言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32:00
像現在網路主流反DEI,有些人就把關聯族群都拿來罵了,但你要認定那些關聯族群是負面嗎?
作者: yuiscarlet   2026-10-10 16:32:00
終於不用文字獄了喔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33:00
那建議你現在直接去路上針對抽菸的人說死全家……?
作者: yeldnats (夜那)   2026-10-10 16:34:00
情緒垃圾言論根本沒啥好保護的 把口嗨仔全桶了最實在 對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34:00
為什麼別人要聽你的?
作者: yuiscarlet   2026-10-10 16:34:00
之前寫要謝謝部長也桶真的莫名奇妙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6:34:00
PTT上也不會@某特定人 說你抽菸死全家吧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10-10 16:35:00
地圖炮爽開?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6:35:00
那為什麼要人在現實裡那樣做
作者: dreeqwens (死四子)   2026-10-10 16:35:00
修改後的那個本版,如果罵的內容已經涉及觸法,但又是非Ptt使用者,是不是就沒關係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35:00
你違規的是4-11 這邊討論到最後你還是一樣進桶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36:00
ptt又不是法院,觸不觸法也不是他們判啊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6:36:00
我覺得可以沒關係 但流出去被人抓來告就是自行負責鬆綁4-5不代表可以不為自己的發言負責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37:00
不管桶不桶 法律責任又不會消失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0 16:37:00
如果真修改了,不見得會是提案者的版本啦,現在主要
作者: dreeqwens (死四子)   2026-10-10 16:37:00
意思是如果非Ptt使用者在日後發現該內容並未處理,如果直接走法院的話會影響到其他Ptt使用者嗎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37:00
除非說有人在這裡罵人被告的話,這版連坐受到處罰不然觸不觸法跟版務也沒啥關係吧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37:00
但扯上法律問題也是找站方板主麻煩就是
作者: AirPenguin (...)   2026-10-10 16:37:00
也不用拿特例當通例吧 擋大範圍犧牲小範圍也是不得已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38:00
嚴重的話就是站方出手管制了 有比較好?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38:00
哪來的麻煩 法院發文來調資料就給啊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38:00
現在V大師 黃牛 二遊吵架 都亂成這樣 4-5還要有人爆氣搜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38:00
站方也頂多協助調資料而已吧,難不成還會被指導批評嗎
作者: yakumo04   2026-10-10 16:38:00
超好笑 照某些主張 版規根本不用改 想改是因為自己會犯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39:00
板規是管制討論風氣的,現在是來丟垃圾就下去而已不代表有板規你的發言就不違法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39:00
又開始往外扯了...先扯現實再扯其他版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39:00
二遊吵架很多都是指定對面族群開罵 那有玩的本來就可以檢舉了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39:00
不好說 搞不好真的會
作者: dreeqwens (死四子)   2026-10-10 16:39:00
因為那一條可以有一種情況是故意在ptt罵非ptt使用者,然後多玩幾次以後估計麻煩就不少了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40:00
不用外扯啊,你今天如果C洽各種族群地圖砲到烏煙瘴氣你會想看?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40:00
限縮成PTT使用者 吵架的時候直接對著B站的族群罵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40:00
現在就沒有?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40:00
搞不好也只是你想太多,如果有更高層的問題,這也不用討論了吧
作者: AirPenguin (...)   2026-10-10 16:41:00
一般使用者在乎版面大於觸法問題吧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0 16:41:00
對著B站族群罵 這裡用B站的也很多欸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41:00
比照這個要求改好吧? 那麼想要地圖炮?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41:00
我不是用我想不想看的話題來考慮這件事情啊我不想看的事情可多了
作者: zxcasd328 (Parhelion)   2026-10-10 16:41:00
尊敬的黃牛、香煙產品用戶、毒品使用者、詐騙工作者,只要證明自己是本人不就能檢舉了嗎
作者: GaoLinHua   2026-10-10 16:41:00
嚴厲支持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6:41:00
不喜歡可以不看啊 C洽上的內容九成我都沒在看的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42:00
抽菸族群罵也是阿 然後你檢舉還要證明你有抽菸拿出你抽菸證明嗎? 然後順便給其他版友公審之類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42:00
但那是弱者的思維 不喜歡就要檢舉死他 轟出去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43:00
抽菸應該不是負面族群吧?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43:00
你不喜歡被管你也可以不要發言啊,什麼奇怪的理論,板規本來就有管理風氣意圖第一天知道嗎?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43:00
又幫別人覺得了?
作者: funkD (放可)   2026-10-10 16:43:00
抽菸不是負面阿 有什麼好不敢自承的嗎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6:44:00
在外面走路都會被燻到鼻子不舒服 還不能罵兩句了?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44:00
所以順便給某些版友公審嗎?但抽菸不是每個人都是吧?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45:00
你可以去自己的個人社群上抒發,但ptt不是個版喔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45:00
除非ptt沒人抽菸 嗯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45:00
話說這樣子 可不可以罵 PTT使用者以外的OO都是XX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46:00
然後OO跟XX都是人身攻擊字眼 你只要在PTT上看到你就是使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46:00
但檢舉人只要自承自己是OO 一樣可以檢舉你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46:00
可能可以吧?但我也不知道那又怎樣
作者: spawnsnight (草莓奶昔)   2026-10-10 16:46:00
除了抽煙啦 上面216fF大大說的哪個不欠噴啊有幾個還是犯法的 有種就證明啊
作者: zxcasd328 (Parhelion)   2026-10-10 16:47:00
你舉個例子試試?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47:00
我只是舉個例子 因為新規定的範圍被抓得很詭異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47:00
你們想的這些例子我都會覺得就跟現在就已經存在的很多奇人言行就沒啥差別啊他說了就說了,so what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48:00
本來立新規就是考慮到鑽洞啊,你以為其他人不是為了鑽洞才要改板規嗎?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6:48:00
想問一下個人要當事人檢舉是一開始就有 還是後加的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49:00
講白只是有些人想要自由開砲才想修吧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0 16:49:00
個人要當事人是一開始就有吧?反正個人要當事人檢舉這點很久了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49:00
漏洞……啊這種我也不知道有啥意義的洞,愛鑽就鑽唄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49:00
主要是我根本沒感受到新規的好處 現在還不夠多吵架嗎
作者: s971425 (口十日軍)   2026-10-10 16:50:00
在現實中你不會當著黃牛/抽煙的臉罵,但是會和朋友一起噴,這裡討論區反而不能噴“違法”者不是很奇怪?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6-10-10 16:50:00
怕鑽漏洞就限制要是負面觀感族群可以吧 例如黃牛
作者: wcp59478 (真是邪門)   2026-10-10 16:50:00
III改成被地圖砲到的也要當事人檢舉就好了(X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50:00
好處不就是(比較)不用擔心打幾個字就要送BM公審嗎
作者: pokeyok (XDX)   2026-10-10 16:50:00
這過了以後代表可以發VT_ 嗎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6:50:00
代表這裡的討論區很多犯罪者 你噴就噴到他們了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50:00
要打啥字才會被送進去 打之前就自己清楚了吧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51:00
轉賣和抽菸其實並沒有違法喔,實際上違法者是指性侵、詐欺、酒駕這類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6:51:00
黃牛哪來沒有違法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6:51:00
細項可以再修 但現行規定連黃牛都噴不得就很可笑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6-10-10 16:51:00
這種身為前板主但是根本不熟板規近期同時被希恰及BM水桶的ID提案的內容我是不覺得有什麼好討論的啦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51:00
這類規定我的個人看法就是不用管太多,頂多就管對噴的,像現在一樣搞到在幫別人在乎檢舉我就覺得管太多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51:00
違法的事項都寫在刑法裡啦(?)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51:00
老實說網路發言本來就要顧及禮貌
作者: s971425 (口十日軍)   2026-10-10 16:52:00
不同意完全放寬,但是針對標題事實做評論以及針對違法族群的發言不應該吃4-5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52:00
老實說如果要顧及禮貌我還網路發言幹什麼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52:00
轉賣本身沒違法 法官認定後你才能罵那些犯罪者是黃牛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0 16:52:00
怎麼改不見得會照提案者的內容去改,不如說提案者的是用來拋磚引玉如果有更好的想法,可以提自己認為更好的修改版本
作者: wrh810701 (wrh)   2026-10-10 16:52:00
就是放寬4-5 原本4-5地圖砲用4-7處理?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26-10-10 16:52:00
不同意要怎麼說 發一篇文講自己不同意?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52:00
轉賣一般商品本來就沒違法,違法的是特定品項,但西洽不是每一個討論串都是罵有違法的轉賣你知道嗎。
作者: pokemon (缺工作)   2026-10-10 16:52:00
現在很好啊 讓大家當乖寶寶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52:00
我覺得這個最終只是不了了之而已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53:00
實務上最後就是不會改啊 版主自由裁量權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6-10-10 16:53:00
dei跟反DEI互戰互罵的時候該怎麼判? 照這法都放過那肯定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53:00
沒辦法 50人通過了 就是會放出來討論 反對的發聲發聲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6:53:00
違不違法根本就不是重點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53:00
用4-7處理? 那下次就會看到提案者發一篇修4-7討論了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53:00
被遊戲策劃氣到可能還要注意自己是噴的對象是不是複數,我是覺得這有點搞笑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54:00
又不是什麼投票決定 發聲也只是消遣打發時間而已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54:00
噴遊戲策畫哪裡需要擔心了 除非板上有遊戲策畫你要把遊戲策畫噴一噴 噴成群體 那新規定也會下去吧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55:00
之前有案例吧?因為策劃是多數人,你不點名反而地圖砲,還是這個沒死?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6:55:00
以前就有4-7用太多,被PTT管理階層建議限制使用了,怎麼可能都丟給4-7
作者: spawnsnight (草莓奶昔)   2026-10-10 16:55:00
就是有一個即使你罵的是負面行為者或主詞不明確也在
作者: tetsu327 (四情歸一)   2026-10-10 16:55:00
尊貴的黃@大人跟@鬼要解禁了嗎
作者: qwert438 (阿唬喵)   2026-10-10 16:55:00
牛牛大人當初不就是真的被牛牛大人檢舉立案的嗎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55:00
那要看所謂的當事人自證是指自己承認就算還是要拿出證明才算...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55:00
DEI跟反DEI互戰跟左右派互戰,還有攻擊特定宗教信徒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6-10-10 16:55:00
噴特定遊戲企畫吧 版上的確是有遊戲企畫的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55:00
除非你噴的是所有的遊戲策畫 不然噴特定遊戲的 怎死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56:00
而且都噴特定的了 對方檢舉還要自證在職 其實很丟臉
作者: dreeqwens (死四子)   2026-10-10 16:56:00
黃牛也可以是ptt使用者也說不定
作者: BOARAY (RAY)   2026-10-10 16:56:00
日文豬的部分呢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6:56:00
有罵工作室員工被捅 但是有指名誰就沒問題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56:00
假設一下 我自承我是特定遊戲策畫 (要我證明我可以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6:56:00
為什麼會有提要動就是4-5慣犯的想法= =滑坡滑起來,提案的先貼標籤真的有夠棒的我的想法是單純地圖炮不要連負面詞都一併桶下去,人身攻擊我沒意見,桶的好但是有些檢舉擺明是負面一點點還談不上人身攻擊就吃地圖炮掰了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56:00
按現在的規定就是你噴到可能代表複數的詞就是地圖砲啊?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6:57:00
然後你噴公司名字因為是法人又不是地圖砲了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57:00
一般人 也不會對著群體開負面詞吧
作者: dreeqwens (死四子)   2026-10-10 16:57:00
新規定還有問題是裝當事對象或許也可以繞過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57:00
一般人也不會沒事去攻擊啦 其實批評的藝術很多種根本不需要用髒字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6-10-10 16:57:00
天天站啥米啦主機啦是不是中國遊戲 然後說要放寬這也根本是給版務額外的辛苦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6-10-10 16:58:00
黃牛不再尊貴、殺人犯不被庇護。毫無疑問這事撥亂反正 +____+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6:58:00
新規定要裝當事對象,然後在有人提出要求當事者拿出身份證明?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6-10-10 16:58:00
我是當初罵偷拍電影的人被桶兩個禮拜的 當時也是爆文我還是反對放寬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6:59:00
反正只要能增加檢舉成本的改變我都支持
作者: leo125160909 (中興黃藥師)   2026-10-10 16:59:00
早就該改了,一堆釣魚的廢文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6-10-10 17:00:00
放寬就是遲早給人上綱到地圖炮各種族群上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7:00:00
負面詞:講腦洞很大/邏輯有問題,地圖炮就可以檢舉有1w種更髒的詞彙可以形容,只是為了閃人身攻擊換吃負面詞地圖炮
作者: qwert438 (阿唬喵)   2026-10-10 17:00:00
記得前陣子有講高中生中獎被檢舉的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7:00:00
因為提案人確實挺有問題的啊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6-10-10 17:00:00
我只覺得用人身攻擊來判一句連主語都不明確的發言太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6-10-10 17:00:00
你也不要說貼標籤 你看一下提案的ID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7:00:00
什麼時候把提案人跟提案分開 什麼時候就有討論意義不然就是浪費時間
作者: tetsu327 (四情歸一)   2026-10-10 17:01:00
你說你是企劃?名片丟出來證明囉
作者: hsiehhsing (海諧會會員)   2026-10-10 17:01:00
偉大的空中生物還是禁詞嗎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7:01:00
對事不對人 學一輩子學不會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7:01:00
沒有啊,提要動》附議的都肯定4-5慣犯我什麼時候變4-5慣犯?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7:01:00
整天喊放寬放寬,你倒是幫忙想規範啊耖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7:01:00
什麼情況才要指著一群人說人家腦洞很大或邏輯有問題==
作者: vivianqq30 (vivianqq30)   2026-10-10 17:02:00
如何證明是當事群體 檢舉時順便私訊板主自證嗎 板主的認定標準呢 不過我覺得4-5最討厭的是弄到一堆人以為自嘲都不行 有人喜歡自嘲還會欸這個可以講嗎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7:02:00
當他們確實有問題的時候 :)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7:02:00
然而常常在西洽認人比較有用,對事只是一個儀式,這叫做贏的過程= =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7:03:00
DEI人士搞出不明所以的行為的時候:欸抱歉,基於4-5負面詞地圖炮就檢舉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7:03:00
有意義的討論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7:03:00
遊戲改版被嘴很普遍吧?
作者: yakumo04   2026-10-10 17:03:00
那我可不可以滑坡成反對的是因為自己是黃牛啊 有點意思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10-10 17:03:00
想想看 當你的父母的不是PTT用戶 你甚至無法保護你的父母 這是中國網民很常遇到的狀況
作者: Tryfing ((′・ω・))   2026-10-10 17:03:00
改了就能看到各種血流成河了,很好很有精神
作者: rosydark (Fermi)   2026-10-10 17:03:00
讚啦,終於改到痛點了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6-10-10 17:04:00
你的父母受到的損失 有法律保護啊..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6-10-10 17:04:00
現在反對的不早被滑成支持黃牛犯罪者了嗎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6-10-10 17:04:00
反正同一種放官要求我記得之前更多人覆議送上去都沒結果 這次應該也不會 搞更多亂的機會都不好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7:04:00
有爭議的群體放寬可以罵,那可以罵到什麼程度?怎麼樣界定有爭議?一堆人只想要福利,麻煩事全部丟給別人=_=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7:05:00
我提的界定就綁人身攻擊啊這不夠明確?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6-10-10 17:05:00
所以看到戰文就是當沒看到啥都別講最安全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7:06:00
罵個人跟罵群體一樣就好,不是我看不爽你對這群人用負面詞就用4-5的地圖炮這個太全能了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26-10-10 17:09:00
終於 可以改這條了
作者: wcp59478 (真是邪門)   2026-10-10 17:09:00
II明明就寫當事人同意就能檢舉 怎一堆人以為一定要當事人=.=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7:12:00
對人不對事確實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 但不得不承認這樣在多數情境真的很高效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6-10-10 17:12:00
那也要有那個當事人同意的舉證 不然每個都我朋友同意^當事人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6-10-10 17:15:00
黃牛活全家
作者: cornsoup (清涼蓮子綠豆湯)   2026-10-10 17:15:00
這不就是LOL版C3嗎以後可以盡情罵了
作者: NEKOWORKi (貓工)   2026-10-10 17:16:00
本來管太寬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6-10-10 17:16:00
誰對號入座自己玻璃心碎掉自己去現實吉不要在網路上哭邀
作者: usercode (電醬賽高)   2026-10-10 17:17:00
原版的問題在主詞不明確吧,推文發牢騷都可以被對號入座水桶,但改成新版這樣又太隨便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6-10-10 17:17:00
現在連媽的有O都不能講堪比隔壁口國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7:17:00
你很聰明 macaron5566 會有很多朋友都同意喔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10-10 17:19:00
板主請教一下https://i.imgur.com/q8SffWB.jpeghttps://i.imgur.com/wCcEiC8.jpeg 之前的板務文都是用轉文的 你這篇卻是用發文的 這樣程序有正確嗎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0 17:20:00
不見得要按照提案人的方式去改,版主會參考其他更好的修改方式(如果有的話)
作者: baka1412   2026-10-10 17:21:00
攻擊星城online玩家群體 笑話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26-10-10 17:21:00
合理,抱怨黃牛會入罪,真的是奇觀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26-10-10 17:24:00
有料
作者: mouscat (Das ist ein buch)   2026-10-10 17:25:00
提這種按的 怎麼剛好都是愛發釣魚引戰文的呢
作者: jkkkj123 (煌埠之沐蘇)   2026-10-10 17:27:00
這不可能不定義又收斂範圍吧 之前政府不就對客家人這詞還是什麼的網友用法特別來函嗎
作者: lolicon (三次元滾開啦)   2026-10-10 17:28:00
大場面
作者: sd90213 (擋不住)   2026-10-10 17:31:00
5566釣魚阿
作者: runedcross (Shiki)   2026-10-10 17:34:00
自己去法院 好嗎
作者: kimicino (kimicino)   2026-10-10 17:34:00
尊貴的黃牛大人、尊敬的香煙/成癮藥物使用者身份很丟臉不敢自承嗎
作者: cor1os (大丈夫だ問題ない)   2026-10-10 17:37:00
刪掉 -.- 什麼時候網路上變得這麼烏托邦都不能說真話的
作者: rockmanalpha (KIN)   2026-10-10 17:37:00
引戰仔都磨拳擦掌了呵呵 地圖砲開到爽
作者: rockmanalpha (KIN)   2026-10-10 17:40:00
以後起手全部AOE不用單體攻擊就safe社區PVP玩家都說讚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7:42:00
其實現在問題是 群體+負面詞,地圖砲檢舉就成立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6-10-10 17:42:00
光是需要自承就是一個很危險的事了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7:42:00
有沒有可能你所謂的「真話」只有「你覺得」而已?同溫層都很剛愎自用的
作者: runedcross (Shiki)   2026-10-10 17:43:00
不用管這麼寬再來講事太多 超出的直接叫他去法院處理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7:44:00
檢舉能成立,macaron5566這種常檢舉就會去檢舉
作者: lucky0417 (L.W)   2026-10-10 17:44:00
所以什麼時候投票什麼時候改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10-10 17:44:00
選擇才發現提案人就是剛在BM鬧一波大的被桶的 笑了
作者: marinetauren   2026-10-10 17:45:00
人身攻擊能成立的上法院就好了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7:46:00
也有看到個說法,就是有人看爭議文,覺得自身會情緒就直接跳過不看了,不然不小心就...
作者: KuroCYR (a龍)   2026-10-10 17:48:00
罵遊戲公司會被捅太誇張了 希望限縮4-5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6-10-10 17:50:00
這就是最有趣的地方 一個剛被判刑的提出讓自己跟同罪的減刑的辦法 要大家同意呢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6-10-10 17:51:00
另外一個方法就是記得那些專發爭議戰文的id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26-10-10 17:54:00
當你只能用尊貴來敬稱黃牛或殺人魔時,還不覺得該修法嗎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7:54:00
如同道路違停仔要求放寬規範的可笑提案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26-10-10 17:56:00
板規要保護的只有板友,連公司行號都不能罵是怎樣
作者: KAGOD   2026-10-10 17:57:00
一直有人在偷換概念,把討論時可能講到怕被桶,說成是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7:57:00
像之前尼古喵喵下架事件,很多人情緒上來就...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7:57:00
啥時你罵機構會4-5進桶?這條本來就是處理對人的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26-10-10 17:58:00
什麼時候罵公司會被桶了?有案例嗎?不要隨口就來欸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7:58:00
450樓就是這種搞不清楚狀況的來攪和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7:59:00
笑死 某人只是來起爭議的吧XDD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7:59:00
一直有人在偷換概念,把單純跑來這情緒抒發的,說成是來討論的
作者: rockmanalpha (KIN)   2026-10-10 17:59:00
是單純罵公司還是有連結到使用者呢 給個案例?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26-10-10 17:59:00
最近庫洛米粉絲還再繼續互罵對方公司欸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8:01:00
那時候macaron5566剛好回歸,遇到這熱潮,一天就檢舉72篇,4-5有25篇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26-10-10 18:03:00
所以呢?ptt前5大板一天檢舉這個量不正常嗎?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8:04:00
不正常啊...他之前一個月才檢舉150,現在一天就72,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8:04:00
#1goBj0ez (C_Chat) 這裡有罵工作室員工被水桶的
作者: macaron5566 (馬卡茸)   2026-10-10 18:04:00
一直好奇愛羊大事基於什麼理由覺得檢舉量多是壞事?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8:05:00
這我得說,尼古喵喵事件板友會生氣很正常,莫名其妙的勢力為了搞意識形態出手搞ACG,而且事實上以前沒有抓這麼嚴
作者: KAGOD   2026-10-10 18:05:00
怎樣?這裡就討論版,你要把別人通通都定義成是來純情緒抒發的是你的事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8:05:00
而且這問題是acg群體權益受損,導致他們情緒沒控管好
作者: qwert438 (阿唬喵)   2026-10-10 18:05:00
尊貴只是暫時安全 哪天因為使用過於頻繁被當負面詞判你就知道了 像我就一直覺得油門這個詞很危險
作者: macaron5566 (馬卡茸)   2026-10-10 18:06:00
但尼古喵喵事件的4-5大多是罵跟下架尼古喵喵的人無關
作者: sd90213 (擋不住)   2026-10-10 18:06:00
我純回復 都可以第一次被檢舉 也是傻眼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8:07:00
我是覺得啦,山不轉路轉,改不了板規的話至少請檢舉人面對尼古喵喵這種事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公平正義存在你我的心中:)
作者: macaron5566 (馬卡茸)   2026-10-10 18:07:00
如果是因為這件事情緒失控,為什麼是針對無關者呢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8:07:00
怎樣?這裡就ACG討論板,你要把那些無關ACG的情緒抒發通通定義成是來討論的是你的事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8:07:00
員工和公司行號就不一樣的東西,混成一團是哪招,你現在去罵sony罵任天堂公司都成立不了4-5、偏要挑人罵,阿不就活該吃桶
作者: qwert438 (阿唬喵)   2026-10-10 18:08:00
就算當他是抒發情緒 只要他沒人身攻擊沒指涉特定群體 你不要理他不就好了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8:09:00
我直接講啦,4-5是規範給自然人的,法人這類的怎麼罵都不會4-5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09:00
單純罵公司罵作品罵行為根本不會吃到4-5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8:09:00
他今天只要去找工作室有誰 指名打出來完全SAFE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8:09:00
你說的很好耶 只要沒人身攻擊沒指涉特定群體 對阿
作者: Niuromem   2026-10-10 18:09:00
本來就該放寬 網上講話還要尊重罪犯喔?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26-10-10 18:10:00
請問DEI算自然人嗎? 罵DEI進桶的還挺多的喔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10:00
4-5被檢舉被桶的那些基本上都是張嘴就直接對人 根本沒得凹板旨是放寬讓人輕鬆討論 不是讓人口無遮攔去罵各種人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8:11:00
所以這個邏輯就很好笑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8:11:00
你這樣就不對了 指名罵人現在也沒差啊 外國人哪管這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26-10-10 18:12:00
怎麼還能扯到外國人?被桶的是外國人喔?vpn仔嗎?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8:13:00
我舉你罵DEI的像是sweetbaby這種公司根本不會進桶,還是有BM案子你罵dei法人吃桶的?還不是都板主判定自然人才中標,鬧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8:13:00
你有看懂我說的嗎= = 你現在在這邊罵德田優也是safe
作者: DVDFAB (DVDFAB)   2026-10-10 18:13:00
直接規定或投票決定哪些可以罵哪些不能罵
作者: s9436t11   2026-10-10 18:15:00
剛被第一次被檢舉就是4-5 如果真的被桶了建議去學邏輯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8:19:00
講那麼久還在吵定義…我是覺得沒主持人帶節奏,討論根本都是徒勞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21:00
上面那個喊被檢舉的…看了下BM 這不就直接對粉絲群嗎 那就是正常會被桶的那種啊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6-10-10 18:21:00
推文超好笑 食古不化的老人臭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8:22:00
罵法人群體也不行吧!去bm搜一下 4-5、4-11,就知道了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8:22:00
本來就都是徒勞 不管是罵人的還是檢舉的 一邊逞一時口舌之快 一邊為一刻板面清淨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8:23:00
還有一種是對群體的事實陳述,但是陳述內加個負面詞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8:23:00
罵“特定的單人”,那會進當事人條件判斷、德田他自己來才會成立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24:00
實際上這些條文沒變過 標準也沒什麼變過頂多就廚這種詞有被放寬其他一直都那樣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8:25:00
你是罵法人還是在法人裡面工作的自然人=.=混在一起談混淆概念潑水噢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26-10-10 18:27:00
有吧,4-5改好幾次了,我想想依提案人要求改版規也好,以後罵人的都用4-7送下去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27:00
條文跟大致標準維持這個狀態已經很多年了那些大量亂罵 一堆人同時進桶的案也沒什麼爭議他這個提案就來亂的 非ptt族群就可以罵可以開趴別說現在上面組務會打槍 那個板旨擺在那邊 都有過往組務講過C洽就不是給你來罵人的地方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10-10 18:33:00
4-5被檢舉能過的,九成情況都巴不得他被多桶幾天,講話放尊重有多難==
作者: mofass (真相調查委員)   2026-10-10 18:33:00
本來就該改啊,例如我說一堆玻璃心,然後就有人去檢舉了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26-10-10 18:34:00
我是覺得原本的就可以了,水桶天數下降就好雖然我很愛鬧但如果真的改成新制,一定會有各種偷渡地圖炮啦(哈哈,就是我)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6-10-10 18:34:00
反對,不管理由有多正當,罵人就是不對。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8:35:00
不一樣吧!就像聲優之亂,才讓人發現聲優沒acg點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6-10-10 18:35:00
你可以說你反對、不贊成或討厭黃牛,但你不能用噴的罵人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8:36:00
黃牛之亂,讓人發現多罪大惡極的群體都不能罵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8:36:00
有沒有一種可能 板規本來就沒豁免你罵特定群體更不用說之前鬧比較大的黃牛跟菸 他們甚至沒犯法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6-10-10 18:38:00
前面就已經有人說了,組務講過C洽不是給你來罵人的地方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26-10-10 18:39:00
反正版規就給改啦,我想看因為能隨便罵了,一群人被4-7送下去的大場面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6-10-10 18:41:00
以前面所說的基準來看,板規改了有可能判違規下去可以向
作者: s1d87 (sam)   2026-10-10 18:41:00
有懶趴包嗎?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6-10-10 18:42:00
說別人玻璃不會怎麼樣,但加一些相對負面的詞才配合討論才是問題,有些人在討論之中很常把語氣用詞也打進去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6-10-10 18:42:00
少打一個字,板規改了有可能判無違規下去可以向上面申訴上面有可能按之前所說的基準要求板主違反修改後的板規改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8:42:00
西洽可以罵人,文雅一點不行嗎?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6-10-10 18:43:00
判有違規,這樣的話修改後的板規就勢必又要檢討了。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44:00
要搞什麼批判時事罵群體 有其他的板 自己左轉從埋騎17年 15.0版精簡化之後才變成4-5在那之前的版本細分成一堆 5-5、6-3…而變成4-5之後 只有一次大改過 那個是取消警告制的時候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8:44:00
現在只要人數是複數後面加玻璃心等等負面詞就會有人檢舉了,連說噁心也是
作者: spfy (spfy)   2026-10-10 18:45:00
我是不贊成拿掉 但現在的情況也是有點微妙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10-10 18:45:00
所以為啥一定要在西恰罵人噁心,還地圖砲==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45:00
板旨只是讓你輕鬆發廢文 不代表讓你隨便罵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8:45:00
還有看到發瘋、有病、精神分裂我不確定最後要文雅成什麼樣才能免於檢舉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6-10-10 18:45:00
AmeNe大說的那個攻擊詞本來就會罰吧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0 18:46:00
有其他方案的話,其實可以拿出來討論的
作者: spfy (spfy)   2026-10-10 18:46:00
版主心證而被噴爛 雖然我個人是不鼓勵任何批評...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6-10-10 18:46:00
說複數人噁心這樣不好啦,有必要這樣罵人嗎?
作者: diablohinet   2026-10-10 18:46:00
尊貴的轉賣者大人呢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6-10-10 18:46:00
我指的是連說OO那個詞 新聞也有提到罵那個詞被告的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46:00
罵人有病 罵人精神分裂不被桶才比較奇怪除非罵個人 當事人又沒檢舉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8:46:00
真要說好話運動 4-5應該要只能當事人檢舉都拿掉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10-10 18:46:00
甚至你打嘔嘔嘔都不會被桶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8:48:00
不考慮可行性的話 去年附署未達的那個版本合理多了 不考慮可行性的話
作者: macaron5566 (馬卡茸)   2026-10-10 18:48:00
對特定個人的人身攻擊需本人檢舉,是因為有人會玩梗吧?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6-10-10 18:48:00
我覺得不用證明單要自承 想檢舉黃牛就要先承認自己就是黃牛*檢舉罵黃牛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8:49:00
噁心就不至於啊= =至於新聞形容的毒什麼菸什麼,法院覺得不行就不行吧,但我自己是覺得這些詞無感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8:49:00
泰迪你又要來發表帳號名聲理論了嗎? 我都不曉得該不該當你是這方面的專家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8:50:00
也不是說最後一定照這個版本,還能討論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50:00
所以就是這條文跟標準長期沒變,但口無遮攔的人變多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6-10-10 18:50:00
我就覺得這有用啊 到底是在為反而反還是真的喜歡現在這樣只能喊尊敬的黃牛大人不能罵的狀況啊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10-10 18:51:00
自承是最沒意義的門檻,特別是有你們這種開分身的,弄一個人格同時是煙O毒O加黃牛又有性侵前科有多難?什麼都嘛可以檢舉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51:00
然後一堆被桶的再來主張要大砍要廢掉 好讓他們大肆謾罵開趴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8:51:00
黃牛比較複雜的是檢舉的是人但實際表述的是行為吧,這我也無法理解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6-10-10 18:52:00
喜歡的東西被黃牛毀了還只能喊他尊敬的連罵都不行 是有沒有要這麼抖m 改成這樣至少可以解禁這個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52:00
你看那些答辯跟用詞 都是用來當群體代稱 直接對人了不是對行為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26-10-10 18:53:00
黃牛沒啥問題啊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8:53:00
如果泰迪你有看過d板跟m板的政見的話 應該就知道怎樣比較安全 現在還有時間複習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10-10 18:53:00
沒有口無遮攔的人變多吧,而是檢舉案飆升= =至於滑坡之後會吵要改4-11什麼的那純粹就是多的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6-10-10 18:54:00
不是口無遮攔變多 是之前沒那麼多人知道地圖炮不用本人檢舉所以罵黃牛那些負面群體很少被檢舉 現在是因為大家都知道判例長這樣每次有黃牛話題出來就害一堆無辜的被水桶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55:00
就是口無遮攔的變多 以前一樣有會大量檢舉的板規達人在 但案件沒這麼氾濫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10-10 18:56:00
光是優良公民的檢舉權利比低道德族群更低,這就是個莫名其妙的規定
作者: freedom77 (肥希我老婆)   2026-10-10 18:56:00
好啊 爽啊 都成年人了 還在家長乖寶寶模式喔 早該改了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0 18:57:00
因為除非被掃到要不然你也不會去檢舉地圖砲阿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57:00
檢舉權什麼時候比較低過了?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10-10 18:57:00
前科越多能檢舉的地圖砲就越多,講出來不覺得好笑嗎?
作者: CannonLake (等待農藥)   2026-10-10 18:57:00
自己去檢舉版看吧 根本變濫訴地圖砲 增加工作量又莫名其妙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8:58:00
自己幻想還是自己亂凹啊?除了那種爬蟲鬧版被板主在BM大量退文的以外 沒有那種檢舉權比較低的好嗎對群體一直都不用當事人對個人就是個人檢舉才受理
作者: CannonLake (等待農藥)   2026-10-10 18:58:00
站在神聖制高點 各種濫訴 笑死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8:59:00
欸 我檢舉地圖砲就不能單純因為我不喜歡看到嗎 有沒有被掃到不一定是重點吧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10-10 18:59:00
我說新制,你在說啥==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9:00:00
star板友看起來是支持原制的,照修改後的條款反而讓檢舉更困難,他不認同-->我的理解是這樣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9:01:00
喔 你說的那個是提案人的主張不等於新制 啊那個提案內容本來就是笑話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10-10 19:01:00
讓辱罵人群的檢舉更困難->上面提到的檢舉權降低比喻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9:01:00
其實會過,就有些人覺得太嚴,所以才想集思廣益,看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9:02:00
怎麼改,才能讓人不覺得嚴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10-10 19:02:00
沒事,誤會有解開就好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6-10-10 19:04:00
主要是適當放寬造成的問題一定比維持現狀還更多,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9:04:00
那些要的不嚴就是放給他們罵 然後結果就會是開趴看是不是4-7又被搬出來板皇條款 照樣大桶特桶 從七天變三十天 走回頭路又或者直接被上面組務釘
作者: rockmanalpha (KIN)   2026-10-10 19:06:00
覺得就群體可以討論放寬 直接放寬個人就是群魔亂舞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6-10-10 19:07:00
連試過都還沒試過就悲觀的認為會板皇或是被組務盯 至少嘗試看看解決尊貴黃牛問題吧 這已經造成大多使用者困擾了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0 19:07:00
我個人會希望適度的放寬,但到提案人那種程度又太過頭了希望有人能提出更好的方案(我自己是提不出來)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6-10-10 19:08:00
現在想討論的就是群體放寬吧 地圖炮不用本人就能檢舉根本讓板規拿來濫檢開趴的
作者: sd90213 (擋不住)   2026-10-10 19:08:00
是檢舉達人太過頻繁吧 誰會這麼閒啊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9:08:00
#1eU9m9ay (C_Chat) #1gRCL-3n (C_Chat) 雖然泰迪沒看或沒看懂 但如果有板友想參考一下m板跟d板對4-5的建議的話可以看看他們的政見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9:08:00
因為他就是來鬧的 明明是前板主 他在BM也鬧 跟現任板主各種戰條文理解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9:09:00
嘛 板務故意不講明標準就是想保留釋板規權,但是也確實擴張檢舉人權力沒錯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9:10:00
你是說Katsuyuki118喔!想說他沒推文,你又只用他來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6-10-10 19:10:00
我個人是很希望c洽是有禮貌的,所以覺得現狀不差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9:11:00
這沒有不講明標準的問題d跟m那個其實就是維持既有標準 放寬的字如廚放寬其餘的判斷方式沒變啊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6-10-10 19:15:00
我看過啊 但為什麽對於黃牛這些真的在傷害ACG的群體只能拐著彎罵行為 這對他們本人根本不痛不癢好嗎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10-10 19:17:00
法人有意識你在說什麼罵法人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9:17:00
就算讓你罵全家罵祖宗十八代 論壇嘴炮對人本來就不痛不癢,除非你喊到恐嚇的程度,直接吃非告訴乃論的刑法之類的但不代表C洽就要讓你罵人
作者: s8018572 (好想睡覺)   2026-10-10 19:17:00
難道以後可以用豬這個詞了嗎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10-10 19:21:00
靠北咧,那所以你在西洽狂噴髒字對黃牛就很有殺傷力是不是==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9:21:00
不行吧,記得小組長是人+獸,就不行,現在感覺蟲也是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9:22:00
C洽只是讓你寬鬆交流 從ACG各種發揮各種聊 並不是口無遮攔想罵誰就罵誰的地方
作者: MKIIjack (少則益)   2026-10-10 19:26:00
開放吧 脆沒管言論 也很少極端仇恨髒字的 有問題鄉民自行提告就好了 反而在ptt提告拿資料相對容易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0 19:26:00
「豬」這個詞要看怎麼用吧,罵他人的話那肯定是NG的,但說人像野豬一樣勇猛那就不是攻擊詞了題外話,就算是家豬也是很猛的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19:28:00
如果有方案,建議可以發文喔!贊同和反對,感覺是發文來判斷?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10-10 19:29:00
豬突猛進!!!!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0 19:31:00
跟那個沒關係 最後還是板主群判斷 還有發文只能發一篇 也只能用修文的方式改內文板務討論規則有限制 沒得那種你一篇我一篇 你再一篇所以最後還是用推文辯論方便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6-10-10 19:39:00
版規就是沒寫清楚要不要文字獄啊要就要不要就不要 寫清楚很難嗎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26-10-10 19:43:00
之前看到戲稱尊貴的黃牛大人,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直到被檢舉才知道怎麼玩的
作者: DA3921999 (無尾熊變形蟲)   2026-10-10 19:46:00
可以罵尊敬的黃牛大人們了嗎?
作者: asdf70044 (A7)   2026-10-10 19:52:00
早該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26-10-10 20:10:00
現代人玻璃心太嚴重 以前都隨便噴的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26-10-10 20:23:00
說穿了就是想控制別人的言論 都是什麼人呢呵呵不是罵你的也這麼熱心最好是增加禁字查詢看什麼言論會被限縮齁
作者: iamacomic (疲憊不堪)   2026-10-10 20:31:00
轉文本來就要自承風險,憑什麼轉文可以被排除?
作者: LouisLEE (屏東尼大木)   2026-10-10 20:32:00
什麼禁字查詢?我穿越到左岸了?
作者: SpiceKey   2026-10-10 20:43:00
檢舉幫最黑暗的一天 拼命掙扎中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20:45:00
小知識是左岸也沒有禁字查詢,都是自己通靈哪些不能講的(因為有發生過原本系統會擋但過一段時間之後又不擋的事情)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21:02:00
其實現在發文反對的比較多,贊同得比較少,如果想改
作者: kimicino (kimicino)   2026-10-10 21:02:00
跟對岸一樣什麼能說什麼不能說自己摸索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6-10-10 21:03:00
真的建議發文比較好,不然有可能會沒變畢竟有些人是可以接受在這邊不罵人
作者: Kust (Kust)   2026-10-10 21:22:00
我是有因為罵打電話騷擾索尼客服的人被桶過但我覺得沒必要改 在小群體用比較嚴格的規定維持風氣合理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26-10-10 21:26:00
跟廢死那群很像阿 殺人犯可是寶貝捏XDDD某群玻璃心整天4-5亂檢舉 真的超可悲
作者: bigbeat (天氣熱)   2026-10-10 21:38:00
國慶放煙火 這裡也在放鞭炮
作者: xrdx (rd)   2026-10-10 22:56:00
我前幾天才因為罵霸凌人的人被4-5關半個月,根本莫名其妙= =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26-10-10 23:25:00
怎麼可以動了皇城內的和氣呢
作者: SpiceKey   2026-10-10 23:26:00
現在會搞到要出來修板規就是因為已經被檢舉仔玩壞了 不難懂吧= =搞到現在每個人發言自我審查 版主沒人想幹 爽啊刺啊喜歡小群體的感覺就繼續縮圈吧 反正PTT用的人也沒多少了 桶 通通都桶
作者: defreestijl (花生)   2026-10-10 23:36:00
反對+1 誓死捍衛檢舉仔的言論自由
作者: tsunamimk2 (我愛你 我需要你)   2026-10-11 03:27:00
很合理啊 從言論審查縮限為告訴乃論PTT版規凌駕民法太久了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1 03:45:00
沒意見,你要罵人也是能罵到不進桶的吧?追根究底講話不是本來就應該先想清楚在講嗎?網路還多給了你一段打字後按送出的時間耶?怎麼沒看現實中一堆人像網路一樣往死裏罵的XD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6-10-11 04:18:00
網路上鍵盤鄉民那麼多 回到現實還不都要請謝謝對不起
作者: zerro7 (Tree)   2026-10-11 07:47:00
這條已經變成自我審查用的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1 09:31:00
告訴你一個小秘密 板規第四章總共21條全部都在要求你自我審查 就問你怕不怕
作者: andy801119 (泰坦)   2026-10-11 10:53:00
嚴厲支持
作者: davidiid (WooL)   2026-10-11 12:58:00
可以有病了嗎(X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6-10-13 01:31:00
NoLimination:主要就如何認定是當事人吧←這由板主群主觀認定,說你罵的是當事人就是當事人☺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6-10-13 02:53:00
也只有這版面對強姦犯要畢恭畢敬的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6-10-13 10:50:00
幫LoKingSer提供實際案例 #1gdaxdMR (C_ChatBM)https://i.meee.com.tw/7vEGLue.jpg現行制度 板主 「主觀認定」就能判罪了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3 11:45:00
那篇被檢舉人直接說別人是蟑螂 你要截怎麼不截多一點都附文章代碼了你是在閃躲什麼 還是說你挺這種罵人蟑螂的行為還是說 你自己接連被板主跟小組長「主觀認定」判違規後心有不甘滿腹委屈 才在這邊斷章取義?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6-10-13 12:09:00
判決主觀認定是事實啊,何來斷章取義? 甚至舉報人本身不認為自己是蟑螂。判案能生效是版主認為蟑螂團體存在即不能污辱蟑螂,跟當下流行的尊貴的黃牛大人同義。如果舉報人承認自己是蟑螂因不認同被檢舉人的言論發起舉發那反而沒這問題。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3 12:54:00
怪了 我也沒說主觀認定不是事實 而這件事也跟你斷章取義無關 那篇被檢舉人就直接指著板友罵了還在那邊凹 你的邏輯是「雖然我罵人是蟑螂,但沒人出來自承蟑螂,所以我沒罵到人」這樣嗎? 所以如果我罵你是XX,你要先承認自己是XX才能檢舉我嗎? 所以你是不是挺謾罵阿?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6-10-13 13:03:00
你慌張啦? 該案件 檢舉人完全沒有參與討論,本身跟檢舉人無關留言裡提到「某些ID是來上班不是來討論」行為是蟑螂這顯然不是謾罵,真要檢舉!也要是當事人ID自己跳出來承認蟑螂才算。扎個草人就能定罪,這程序明顯有失公義 也就是為何這次修改板規的討論 50連署附議通過的原因,因果關係源自於規則的曖昧不清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3 13:05:00
我沒慌張 倒是有點急了 因為你一直不回答我問題 你到底挺不挺謾罵阿? 我想知道我是不是在浪費時間連被檢舉人都沒凹說蟑螂是在描述行為了 不懂你為何要一直跳針自承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6-10-13 13:07:00
我只回答修改板規主題相關的討論,沒必要回覆無關的部分 0.0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3 13:08:00
「所以如果我罵你是XX,你要先承認自己是XX才能檢舉我嗎?」那你可以回答這題嗎?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6-10-13 13:10:00
BM板有現成案例啊需要我貼嗎?只要「當事人」心裡不舒服就可以檢舉啊。重點是「當事人」zakokun你自己都說「我罵你」,主詞目標都明確 這種很好下去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3 13:13:00
你前面明明就說要是當事人ID自己跳出來承認XX才算,現在又變成心理不舒服就可以了?就算我指著ztO這個ID罵 你又知道我是在罵你 不是在罵其他論壇的人了? 還是你要自承?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6-10-13 13:19:00
我認為接著有洗留言的嫌疑,我是不介意把回覆公告一次的權利單獨用來回zakokun您的提問雖然我有自信不離開版務主題,但更多是回覆zakokun你的提問,如果文章被刪除我就浪費時間了。如果你能保證我發文不會有問題,我倒是很樂意移去那裡發言,或zakokun你可以私信,甚至主動把這斷截出來發文章 我在做回覆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3 13:22:00
我目前並不覺得在這邊討論板務有什麼不妥 你自己的發文只有你自己能把關 我沒辦法給你任何承諾 而且你有洗留言的顧慮我認為也不是壞事 畢竟我對於你的心路歷程其實沒興趣變得像你的申訴文就沒意思了你有心回覆我其實我是感謝的 雖然沒有共識很可惜 但還是謝謝你的回覆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6-10-13 13:24:00
沒事,只是正常交流 但要深度對談要自己開串才不會紊亂......才不會版面紊亂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6-10-13 14:11:00
看來L大對於4-5沒辦法被撤回還是很不滿
作者: lzyamos99032 (lzyamos99032)   2026-10-13 14:31:00
“誓死捍衛檢舉仔的言論自由”笑死XDDDDDDDD罪犯都是心肝寶貝呦 不能罵 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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