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違法疑慮被下正常為啥一堆人不爽

作者: stareggs (Daily)   2026-08-21 11:12:14
我對於這個議題裡的 XXX也很不宜為何不禁?
還有我對抽菸也很反感但我覺得這條法律是惡法
因為它限制了我的自由 或是讓我覺得我失去了言論自由
所以我要挺喵喵
首先 假如你覺得XX也很不宜 那不就等於你自我承認了你本身有問題
那你不就只是個槓精 就像在說為什麼3台車都闖紅燈 為何只抓我
再來這如果反向推導 我還記得大麻為何不合法化?
這議題也是萬年爭議 的確以擊殺率來講香菸比起大麻來說多得多
然後我印象中最後的結論是 大麻或是菸少一個是一個
香菸既然禁不了 能擋大麻一個是一個
當時討厭這些上癮的東西這幾乎是共識了
然後現在為了一個對宣傳香菸品牌有疑慮的作品盡力護航
然後還希望修法 覺得這些嚴格禁止的法律是惡法
這到底是挺言論自由還是挺啥的 已經令人搞不太懂了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13:00
回你法律問題 如果三台闖紅燈 只抓你 那是警察不對那肯定不對的 你可以檢舉員警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6-08-21 11:13:00
沒錯啊 找更爛的例子只是證明自己覺得也有問題,只是不能抓我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1 11:14:00
他的講法應該是為什麼三台闖紅燈只有我被抓到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14:00
通常只有先後問題 先開你單 再去開其他人單
作者: class21535 (滷蛋王)   2026-08-21 11:14:00
兒色創作自由可以挺 商標不能挺?就因為他違法?我覺得商標沒比兒色嚴重耶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6-08-21 11:14:00
警察有問題也不代表妳違規就可以耶
作者: WLR (WLR™)   2026-08-21 11:14:00
法律上,無法主張不法的平等
作者: iam0718 (999)   2026-08-21 11:14:00
別這樣 到時候被抓進警車向各猴子在那邊吼 異議單拿出來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15:00
如果是像阿蘭講的 不就你剛好被抓 是有啥好講的XD
作者: s12108478 (anthonysu)   2026-08-21 11:15:00
「你縱有千百個理由,你終究是做了和他一樣的事。」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26-08-21 11:15:00
這次事件比較像在氣為什麼不能違法 違法又怎樣
作者: InkBlood (斷章的格林)   2026-08-21 11:15:00
老問題的自由不代表不限制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08-21 11:15:00
安啦,角頭跟超商八成檢舉信收到爆了,馬上就知道是不是只抓你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8-21 11:15:00
畢竟有問題的是法律人選擇性辦案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6-08-21 11:16:00
這次的事件不算主張不法平等吧?現在很多人的核心思想是其他有違反的你不動跑來動尼古喵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16:00
總加速師熱身中w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6-08-21 11:17:00
如果標準是出現即有罪,以前給過的理由是什麼
作者: westgatepark (色小孩)   2026-08-21 11:17:00
以前不是給過而是沒人去檢舉
作者: xczv3567   2026-08-21 11:17:00
挺自由,反對不合理的限制這一件事本身,並不難理解。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1 11:18:00
他文章提的「為什麼我有事、XXX一樣這樣做卻沒事?」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6-08-21 11:18:00
覺得法規有問題應該是去推動修法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26-08-21 11:18:00
都認為動畫有商標去會想買該牌菸了,那這樣二次元的暴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6-08-21 11:18:00
所以現在都測一輪看看現在標準是什麼
作者: Louta   2026-08-21 11:18:00
我的想法就是要抓就標準一致 就這麼簡單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1 11:19:00
其實滿常在C_ChatBM有人會提出這問題理由通常就是:因為只有你被檢舉了
作者: InkBlood (斷章的格林)   2026-08-21 11:19:00
以前哪裡給過了?有出現商標這麼平凡的嗎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6-08-21 11:19:00
免得以後標準又變了,增加出現在台詞也不行
作者: Louta   2026-08-21 11:19:00
我支持台灣直接禁菸 這樣直接解決問題 OK8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20:00
我記得是不告不理不是 不然板主要累死嗎XD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6-08-21 11:20:00
至少檢舉代替詢問在這件事情上是能理解的(?),如果他們裝死,那就是燒選擇性處理的這個戰場了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8-21 11:20:00
昨天討論完板上幾乎有參與的多數人都踩版規了,你看誰不爽就去檢舉穩贏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1 11:20:00
是啊 就是那原因 沒有太複雜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6-08-21 11:20:00
檢舉角頭就算了,檢舉超商是哪招?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6-08-21 11:21:00
法是那樣寫,要怎麼解釋是法院的事,現在的說法放10年後會怎麼變誰知道
作者: xczv3567   2026-08-21 11:21:00
有違反疑慮,還沒有確定違法,而那些出來上新聞的團體顯然不了解作品隨便胡謅,不管抽煙還是什麼議題,反對這種事態,也並不代表支持抽煙。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21:00
其實 "不告不理"對某些人就很複雜了 老實說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26-08-21 11:21:00
還是一句話 你覺得XXX有問題就去檢舉 檢舉了被吃案再來
作者: comparable (灰蠟燭)   2026-08-21 11:21:00
禁菸太遠 先支持動畫全部先審後播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6-08-21 11:21:00
整片嘆息之牆吧? 讓人提起想要嘗試的念頭之類的 天知道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8-21 11:22:00
你只有用檢舉代替詢問來戳穿選擇性執法的方法 加速師笨方法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26-08-21 11:22:00
討論合不合理 明明覺得有問題又不檢舉不知道在哭什麼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6-08-21 11:22:00
只是現在一堆人把這起事件的各個點混在一起談看起來就變得很亂了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6-08-21 11:23:00
不告不理跟選擇性執法能劃上等號嗎?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26-08-21 11:23:00
不是啊 沒有七星牌子就沒事了啊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23:00
那是不一樣概念喔
作者: Louta   2026-08-21 11:23:00
你這講的很像沒告就不算抄襲耶
作者: Just80270   2026-08-21 11:24:00
商標這個根本不用吵 法條就是越限制越嚴別說ACG其他各個行業 菸商廣告也是限制加嚴還在那邊只看到商標不會想抽煙...
作者: KudanAkito (司令官 私がいるじゃない)   2026-08-21 11:25:00
挺幼稚的
作者: Louta   2026-08-21 11:26:00
我就不理解搞這堆為什麼不能直接禁煙阿
作者: s12108478 (anthonysu)   2026-08-21 11:26:00
現在已經變成創作自由該不該有界線之爭了
作者: axsd (迷惘)   2026-08-21 11:26:00
滑坡偷換概念 已經自我催眠到這種程度了嗎
作者: wolfrains (次郎號)   2026-08-21 11:27:00
為什麼覺得維護日本人的創作自由幹嘛?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8-21 11:27:00
法律禁止大麻和毒品 但也沒讓你作品不能畫出來 反而菸牌不行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6-08-21 11:27:00
禁菸沒錢啊,稅一年幾百億的,長照現在可以說是靠他扛的==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27:00
當然不行啊 你去查一下菸捐多少錢www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8-21 11:28:00
其實就一大堆議題混在一起炒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28:00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不是第一天出社會w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6-08-21 11:28:00
就跟貨物稅一樣,哪怕被關稅炸彈打到第一時間都是掙扎啊,因為就真的很多錢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6-08-21 11:28:00
全禁了長照財源少9成吧,找健保補嗎
作者: iam0718 (999)   2026-08-21 11:28:00
很多玩意太認真都覺得很好笑的 殺人可以性交不行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6-08-21 11:29:00
因為毒麻都是持有即犯法的,如果菸也是大概就可以上了,看誰敢動七百億稅收的蛋糕
作者: Louta   2026-08-21 11:29:00
講到禁菸就有這麼多理由,不就是找理由妥協而已嗎?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26-08-21 11:29:00
因為正常狀態下你家巷口買不到大麻毒品 但菸可以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29:00
那理論上處理應該也很明確 有商標的下架處理但現在搞到全部下架 不就想要...不好在版主面前違規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8-21 11:31:00
那換一個 你持有槍械也違法 但是AK Glock什麼也沒禁止和打碼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31:00
所以現在就混在一起了 www
作者: swatch790513 (小蔡)   2026-08-21 11:32:00
上個馬賽克或改個名就解決的事情也不願意做 還是一堆人在幫他搖旗吶喊
作者: InkBlood (斷章的格林)   2026-08-21 11:33:00
因為馬賽克真不是巴哈一個人能決定的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35:00
因為那不是巴哈能決定的 上面是在....
作者: Just80270   2026-08-21 11:36:00
馬賽克或改名 要找日方那邊討論怎麼可能代理商或巴哈自己動手
作者: a22345e (停駐之風)   2026-08-21 11:40:00
已知法規不可出現商標 巴哈未解釋下架理由大家不希望下架 為何不能碼掉重新上架就好都怪巴哈啦 -> 不對巴哈無權修改、下架者是羚邦 -> 都怪羚邦啦 -> 不對羚邦也無權修改 現在下一步要回到日本製作組了嗎…!!!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6-08-21 11:41:00
開另一個戰場問下,所以歐美海賊王的棒棒糖(?)跟我們的超濃馬賽克是日本那邊幫忙塗的喔?一直以為是當地代理商或電視台自己動手的
作者: InkBlood (斷章的格林)   2026-08-21 11:43:00
兩個字“授權”
作者: RoyRoy2   2026-08-21 11:45:00
便利商店全聯一排每天都在宣傳打廣告哪來有事過 這部被搞
作者: offstage   2026-08-21 11:46:00
一樓謬誤,警員本來就該視其當時的人力適當執法,沒抓到漏網之魚不代表警察違法。不然警察正在開你單到時候,整條路都要封鎖,以免有人趁機違規嗎
作者: InkBlood (斷章的格林)   2026-08-21 11:46:00
樓上證明了什麼叫豬隊友
作者: offstage   2026-08-21 11:47:00
巴哈先下架,不代表他們不想或者不能改善(商標加上馬賽
作者: RoyRoy2   2026-08-21 11:47:00
如果能碼掉商標就能解決 想的也太美好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48:00
給上面 沒有謬誤 你明知有人違法就要抓
作者: offstage   2026-08-21 11:48:00
你把影片繼續放架上,難道晚上會有小精靈趁你睡覺時幫你修片喔?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49:00
當然你不知道當然就沒有 何來封鎖道路一事?
作者: offstage   2026-08-21 11:49:00
要抓跟有能力抓是兩件事。不然所有的民間行車記錄器檢舉交通違規,都在證明警察違法嗎?為什麼我抓得到你抓不到?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50:00
人力不足通常事後調監視器開罰的 這新聞都有說喔
作者: offstage   2026-08-21 11:50:00
你不能主張「警察你沒辦法一口氣逮捕在場所有犯法的人,你就是犯法」
作者: offstage   2026-08-21 11:51:00
警察取締一群飆車族,也是能抓幾台就幾台,但你不能主張只有有漏網之魚,警察就是不合法這種蠢事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6-08-21 11:51:00
到底你中文是讀成怎樣了...警察會回去看監視器在抓 zzz
作者: offstage   2026-08-21 11:52:00
所以覺得不能只有尼古被檢舉的,我很支持大家拼命檢舉其他作品啊,有問題嗎?你覺得超商吸煙這部也不合規,就去檢舉吧警察還在處理第一台違規車時,你可以幫忙蒐證第二第三台車的違規事實
作者: jtweng (不一樣)   2026-08-21 11:56:00
選擇性執法就是台灣常態,不爽游走,對吧。
作者: skuderic (BLACK)   2026-08-21 12:06:00
上面版主說的 我有另外意見 同樣被檢舉之後 檢舉了類似的問題 同一位執行者的意見卻大相徑庭 這是有發生過的事情
作者: WatsonChao (花枝)   2026-08-21 12:07:00
怎麼會覺得每件違法都抓的到那麼天真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6-08-21 12:58:00
不是 你以為那些整天說動畫教壞小孩的人不覺得暴力跟色情有問題嗎 你這樣問 答案只會變成 對 這些動畫都有問題不要忘了那些殺人犯槍手 一上新聞立刻變成暴力電玩LOL
作者: bill03027 (老賴)   2026-08-21 15:18:00
法律不是絕對的 本來就可以討論應該說 違法與否 跟你覺得是否合宜是兩個層面不然西台灣就沒啥好酸了 他們也合法合規世界上你覺得不宜的事情可多了 並不是不宜就是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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