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ilie (木籟)
2026-06-03 00:54:12※ 引述《Winux (Windows X Linux)》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BGnZ8LoTj/
: 根據彭博社的一篇付費報導文章所述,其內容詳細說明了 Valve 的部分歷史,背景是一
起
: 針對該公司正在進行中的反壟斷集體訴訟。根據對匿名前 Valve 員工的採訪,該報導將
加
: 布· 紐維爾(Gabe Newell)描繪成一位異常放手不管的高階主管——除非是在他決定插
手
: 的時候。
: 其中一個例子就是關於是否允許在 Steam 上發布色情內容的爭論。根據一位回憶該事件
的
: 人士表示,當總法律顧問 Karl Quackenbush 主張對 Steam 實施更積極的審查時,G 胖
對
: 他大發雷霆,插嘴說「如果你是這麼想的,那我他馬的付你薪水是為了什麼?」
: 如果你曾關閉 Steam 的安全搜尋功能,想必已知曉 G 胖贏得了那場辯論,如今 Steam
上
: 充斥著數量看似無窮無盡、品質參差不齊的互動式色情內容。
: https://i.imgur.com/LrBUZCk.jpeg
瑟瑟之前好像有一款遊戲算是G胖表態他對遊戲開放的態度
忘記名字,反正是一款暴力血腥的遊戲
審查的時候被員工Ban掉,理由是純暴力驅動主題的不行,製作商有出來抗議
那時候一堆steam聽床師出來讚聲說Ban得好啊,平台就是得這樣,暴力內容可以但是純暴力
不行!(蛤?)
結果G胖跳下來處理,道歉加直接開綠燈
那群聽床師又變成:聖上天恩浩蕩!讓此等帶罪之人也能享有人權!實乃百姓之福!
實在是有夠魔幻
作者: kasangdi 2026-06-03 00:57:00
如果不是一堆gal上steam還要打補丁我差點信了g胖鬼話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26-06-03 00:58:00這表示對審查員的結果不滿要申訴就直接找G胖嗎
作者:
gxu66 (MapleSnow)
2026-06-03 00:59:00打補釘就算了 還有審不過的
steam要布丁的都是外觀比較幼 西方人在女性成年外觀標準上一直跟東方人不同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26-06-03 01:28:00作者:
Muilie (木籟)
2026-06-03 01:34:00留言說的:有一個審查員討厭這種遊戲,抽到簽王就會被擋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26-06-03 01:38:00所以首篇一堆人在那讚嘆G胖真的是大旱G胖能建立一個完善的審核申訴制度再說...
呵呵 這不就說明審核標準就是人治一個百姓攔轎伸冤成功 父母官好偉大
作者:
jupto (op)
2026-06-03 06:57:00本來審核就是人治 不然你要個人幹嘛?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26-06-03 07:34:00能上訴這還不行喔? 邊玩邊嫌最大欸 XD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26-06-03 07:38:00這東西當然是人治 但問題就是審核雙方產生嚴重分歧溝通也無效的情況下STEAM系統內沒得向第三方上訴
作者:
AndyMAX (微)
2026-06-03 07:50:00讓一家獨大的壞處
低能= =自己給不同族群貼個一樣的標籤就在說他們雙標
作者: ts00264106 (伍佰) 2026-06-03 08:04:00
老實說補丁能過已經算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我不相信完全不知情拉..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26-06-03 08:13:00所以當前問題出在那不吃補丁這套的少數審核員:(
作者:
jupto (op)
2026-06-03 08:42:00不過還是沒有解決一個根本問題 一個實際87%成年使用者的平台 審查機制有什麼意義?直接做一個可開關的年齡鎖不就行了?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26-06-03 08:56:00這就是宗教 跟任教差不多
審查虛擬內容本身就很弔詭,沒傷害到人,還浪費一堆資源而且沒有共同標準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6-06-03 10:47:00有害程度就嘴砲出來的怎麼會有一定標準呢說有害就有害啊
作者:
jupto (op)
2026-06-03 10:53:00就說有審查成年人可以接收什麼資訊的法源存在嗎?如果根本沒有這樣的法源 表示G胖的審查也是他自己想加的不是社會要求他必須做的機制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6-06-03 11:47:00什麼跟什麼 本來就金流跟支付說怎樣就不支援 你以為法源
作者:
jupto (op)
2026-06-03 12:00:00所以有明確依據他的審查機制是因為被金流卡所以加的嗎?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6-06-03 12:02:00當然 商人如果沒金流風險也沒有法律問題何來禁止理由然後你自己那句「自己想加」就也是猜的然後我也是猜的 但我有itch.io等平台案例可以當根據
作者:
jupto (op)
2026-06-03 12:19:00所以結論就是G胖是不是已經做到最好是一個無法證明的疊加態只能確定他是目前市面上最好 但是離法律上允許的上限還有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