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tpcgov (新北市政府)
2026-05-01 18:56:00買方應該要主張「賣方沒有履行契約」
我錢都付了但他沒有給我我要買的那個東西
至於寄錯東西是對方的過失
只要你可以證明自己「沒有據為己有的意圖」
就不會構成侵占罪
比方說你可以要求對方在限定時間內
自己來你家把東西拿回去就好了
沒理由聽從對方的指示把貨物退回去
說實在的,這種芝麻蒜皮的交易糾紛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也不要浪費雙方的時間好不好
※ 引述《shrines ()》之銘言:
: 其實從判例上來看
: 是否告得成
: 還是要看法庭上的攻防
: 到時候法官一定會問的
: 當賣家叫你退的時候為什麼你不退?
: (其實這樣問是正常流程,不是代表法官支持賣家)
: 買家如果用的理由「是他寄錯東西就是我的」這類很瞎的說法
: 那100%會輸
: 但如果買家說他的意思只是不要用退貨流程
: 只是想讓賣家自己來取
: 或者更直接
: 並沒有接受是因為自己還不確定要用什麼方案
: 因為這個麻煩不應該讓自己無償吸收
: 所以還在考慮用什麼方案對自己影響最小
: 是賣家自己急躁就跑去亂告
: 這樣的話
: 我認為賣家會輸
: 很多人也說
: 其實買家的留言有很多解釋空間
: 這是買家的優勢
: 賣家可以建議但不能強迫指定買家一定要怎麼做
作者:
ssarc (ftb)
2026-05-01 19:00:00看截圖只覺得賣方很嗆,自己出包還怪東怪西,買方很倒楣
作者:
speed7022 (Speed7022)
2026-05-01 19:00:00那不來取會發生甚麼事?
作者:
ssarc (ftb)
2026-05-01 19:01:00買方只要說最近很忙,等有空再處理就好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5-01 19:09:00不取就變成買方無故未取被記點 嚴重的話會沒辦法用貨到付
作者:
speed7022 (Speed7022)
2026-05-01 19:10:00我的意思是,要賣方來拿,結果賣方一直不來拿要怎麼半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5-01 19:11:00很簡單啊 蝦皮客服寫信就好 順便講還沒拿到原貨品有問題就是直接讓蝦皮跟賣方對線
作者:
speed7022 (Speed7022)
2026-05-01 19:12:00東西都付錢簽收走了,還是算蝦皮的事情嗎?現在賣方要買方寄回去,買方要賣方自己來收,賣方擺爛不去拿的話,東西就一直放在買方家?
作者: adasin (ada) 2026-05-01 19:14:00
只要沒在系統訂單上點確定 都不算完成 蝦皮也不會付款
作者:
kimmj (艾倫)
2026-05-01 19:14:00如果買家後續表現真想據為己有,那他敗訴機率大,輿論還可能變一面倒噴他
作者: adasin (ada) 2026-05-01 19:15:00
蝦皮會給你一段時間猶豫期
作者:
GAOTT (杜鵑)
2026-05-01 19:15:00以買賣雙方來說 要據為己有的判定範圍很窄= =因為完全是意圖問題 基本上都能凹過去就算買家言行上說要據為己有 也可以說是當時賣方無理取鬧咄咄逼人 所以一氣之下說了氣話
作者: adasin (ada) 2026-05-01 19:17:00
然後你退貨也有猶豫期 一來一往可以拖到2個禮拜以上
作者:
GAOTT (杜鵑)
2026-05-01 19:18:00這是可行的 只要買方沒有把東西賣掉或藏起來 都有得談
作者:
speed7022 (Speed7022)
2026-05-01 19:21:00@adasin 也就是說,買方正確操作應該是,不按確認訂單,叫店家自己來取,然後通知蝦皮這件事情的經過,讓蝦皮去跟店家溝通這樣嗎? 我覺得東西一直暫放在買方家,買方也是很衰就是了
作者: adasin (ada) 2026-05-01 19:23:00
我是很懶得為東西保管 我會丟警察局 然後要求賣方寄對
作者:
speed7022 (Speed7022)
2026-05-01 19:23:00原來如此
作者: adasin (ada) 2026-05-01 19:24:00
整件事就不關買家的事 根本不用處理
作者:
ssarc (ftb)
2026-05-01 19:25:00跟警察說撿到遺失物
這個不能當遺失物吧,警察不會受理這樣會變成買方故意買高價物,回報寄錯丟警局報遺失物半年後賣家不親自去領,這東西就無償變買家的
作者:
ssarc (ftb)
2026-05-01 19:31:00萬一警察也不收,難不成我要負保管責任?那我直接說他被家人當垃圾丟掉好了
作者:
GAOTT (杜鵑)
2026-05-01 19:33:00如果保管事實 你可以要求保管費如果有保管事實 你可以要求保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