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6-07-06 13:38:32※ 引述《Joeyangyu (天氣很熱)》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洪一中不滿改判結果發言惹議 中職發聲明
: 時間: Mon Jul 6 02:36:52 2026
:
: 先說一下 我一直都蠻佩服洪總對規則的理解
: 但我覺得可以藉這個事件
: 來談一下台灣裁判地位的部分
:
聯盟/裁判的尊嚴,有時候是自己的作為一點一滴流失
幾個點
1.小房間判決公信力
近幾年吵比較大的就前年邦邦吧
前年的全壘打爭議,吵到為此聯盟不是球季中還調整相關機制
小房間投票多數決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wJON1Rr
辛苦前年的邦邦了,再來就看小房間不管是技術上或設備上,還能怎麼進化
有些還牽扯到轉播設備設置
例如前年的季後賽,要挑戰timing play卻沒畫面的情況:
https://www.cna.com.tw/news/aspt/202410120257.aspx
(不幸中的大幸?) 是還好這狀況是發生在這是主隊自己的轉播
不然要是發生在客隊身上可能就更不爽或是吵更凶
2.裁判怎麼跟紅中傳達的羅生門
紅中受訪說裁判跟他講沒有明顯依據畫面,而用投票多數決
聯盟聲明稿:
『裁判員並無此回應。裁判員僅表達經技術委員檢視畫面後,
認定並未tag到跑者,因此進行改判。』
3.要不要學日職那樣用麥克風說明
如果覺得不管大大小小的挑戰都一律麥克風說明浪費時間的話
我是覺得至少爭議或關鍵判決的挑戰,可以麥克風說明一下啦
至少昨天都搞到紅中來抗議的情況
你與其在那邊抗議半天,大家一頭霧水
乾脆麥克風宣布一下,也避免現在這樣羅生門,聯盟還要另外發聲明反駁
4.重播輔助判決後,還要抗議,照規定應該趕出去
https://i.meee.com.tw/vYfUREI.png
聯盟規章
第9章 第45條 6、(8)
中職還不用麥克風說明一下 MLB都學日職要裁判說明了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26-07-06 13:47:00趕出去(不含紅中)行之有年不必多問
作者: dido0208 2026-07-06 13:49:00
根本看人,牌子大的教練就不敢動,只能發軟軟聲明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26-07-06 13:51:00那個時間點本來就只能事後申訴,結果是事後指稱難道要烏西
作者:
chjimmy (張郎)
2026-07-06 13:51:00挑戰過後能用麥克風說明是最好的,也能清楚知道是證據不足無法改判還是原先的是正確判決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26-07-06 13:52:00裁判沒說沒畫面或證據,但紅中說裁判跟他這樣說。 人家沒說的話,你代替人家說,我覺得這更嚴重吧
重播輔助判決出來後不得抗議我就記得規章有明確寫出來臺灣就很喜歡搞那套 我上去「問」一下我問一下 不是抗議啊 你怎麼可以趕我是不是搞威權
作者:
Royster (輕飄飄的舊時光)
2026-07-06 13:58:00那也有可能人家真的有說 聯盟不承認啊 雙方說法不一致盡信哪一邊都會有人不服
作者:
a5687920 (神奈川第一高手)
2026-07-06 14:00:00如果沒說 紅中是在氣什麼? 這play又沒多重要需要盧5分鐘嗎?
我也覺得挑戰後就用麥克風說明,這樣不就一翻兩瞪眼也不用現在在那邊各說各話講不清楚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26-07-06 14:43:00公開透明如果很困難乾脆再多投資球場鏡頭,然後再交給鷹眼AI判讀並宣告,完全不需要什麼黑暗的小房間。
作者: dido0208 2026-07-06 14:58:00
就說以後裁判要錄音自保
再怎樣都沒有你可以用這字眼批判的餘地好嗎,吵你也吵了,時間你也佔去了還想尻洗人家,應該的嗎?更何況這case就沒問題
作者: DaikanYoh 2026-07-06 15:25:00
講到烏西就很嚴重了,好嗎? 是在暗示中華職棒某些機構是可以烏西的嗎?
作者: J0J3J1J3 2026-07-06 15:30:00
是覺得趕快罰一罰,不然真的會因為這句公開的氣話而影響台鋼每場比賽紅中自己主動告訴球團願意受罰,聯盟就不會這麼傷腦筋了
作者: Iamtitlehgm 2026-07-06 15:32:00
趨勢就是加快節奏,愛多問就直接趕還讓其拖時間浪費全場時間!真老害教練。
作者:
macair (macair)
2026-07-06 16:46:00搓他這顆湯圓,聯盟連吹他出場罰他錢都不敢,還要站著被洗臉給他老人家心情舒坦一點
作者:
wubai51 (一抹輕妄的炫藍)
2026-07-06 16:52:00當下不趕 現在才罰才好笑 看很久又改判畫面也是各說各話就是不明確 自己設4分鐘的門檻有沒超過?要檢討也是聯盟 紅中兩方都要 紅中嘴快 聯盟輔判爛
作者:
cj0920 (都市野人)
2026-07-06 17:40:00烏西應該講歐些 原意應該是打好關係不是一定指賄賂 誰叫你不講影片確定該改判 心虛講啥多數決 不管規則如何 這樣聽起來就像影片不明顯所以我們討論完多數決議改判 那既然證據不足可多數決 那不就表示我跟相關人員打好關係就很有可能得利?
作者:
ymwen (餛三少)
2026-07-06 18:53:00小房間直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