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挑戰方式為裁判判決出來後
投、補、打以手敲頭部兩下申請abs判決
但最近的爭議點是裁判認為選手提出申請的時間過久而拒絕
私以為申請判決應該要訂出一個如1.5秒、2秒之類的明確時間
真的有超時的話裁判才能拒絕選手的申請
又主審拒絕申請後,選手仍不滿裁判的拒絕
可再提出申請確認選手是否真的超時申請輔助判決的輔助判決
當選手提出要求時,電視螢幕則開始播放投手的球路軌跡
進入手套後裁判判決的瞬間於螢幕右上角開始計時
計時至提出申請之球員手掌於頭部完成第二下拍擊的瞬間
若超過提出申請的時間,主審可拒絕ABS輔助判決
若未超過提出申請的時間,則需滿足選手申請ABS輔助判決之需求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