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沒搞懂規則的...
本壘衝撞規則輔助判決跟全壘打輔助判決 有個特性 不扣挑戰權
必須由總教練促請裁判 由裁判決定是否觀看
所以其規則是跟一般扣挑戰權的電視輔助判決是脫鉤的
裁判是可以不鳥教練不進去看得...
所以不受30秒限制合理
另外周三的本壘衝撞改判其實也是有問題
因為那球早就到了 擋住沒問題 改判理由是沒觸到反倒還可以接受....
這部分我真的必須幫牛牛說話
而剛剛那次 姑且先不論+G已經有開一個洞給跑者滑
三傳本壘的球 為了處理球是可以合法佔據壘線的...
(2)除非捕手持有球,否則不可阻擋企圖得分之跑壘員的進壘路徑。依裁判員之判斷,
若捕手未持球卻企圖阻擋跑壘員之進壘路徑時,裁判員應宣告或示意跑壘員安全進壘。但
若依裁判員之判斷,捕手合法企圖處理傳球(例如,為因應傳球的方向、傳球的軌跡或彈
跳,或因應由投手或趨前的內野手之傳球等。)不得不擋住跑壘員之跑壘路徑 ,而導致
無可避免之碰撞時,則不視為違反本項規則。 此外,若跑壘員以滑壘方式可以避免與捕
手(或其他補 位於本壘之球員)碰撞時,即使捕手未持球亦不應被判為違反本項規則。
作者:
circleli (circle號:)
2016-09-23 20:29:00爪酸會無視這一篇文章的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6-09-23 20:29:00幫補血
作者:
werger (盃)
2016-09-23 20:29:00禮拜三那球好像沒接穩就擋不是?
作者:
wcy571 (Pikachu)
2016-09-23 20:30:00推 可是第一句太兇了
作者:
KKKAO (台大生技KKK)
2016-09-23 20:31:00爪酸不識字會無視這篇
作者: lcha102u 2016-09-23 20:31:00
那前天那個 不算是傳球路徑嗎 改判理由是沒觸到喔?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9-23 20:32:00幫補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6-09-23 20:33:00
連續兩篇打臉,幫酸酸QQ
理性分析推,裁判的判例不清是這些case最大的問題點
作者: lcha102u 2016-09-23 20:35:00
如果改判理由是擋本壘就很奇怪了 標準呢
作者: john5000 2016-09-23 20:51:00
沒錯 所以我才覺得這兩個case應該都是out
作者:
pluto0507 (FarawayTang)
2016-09-23 21:07:00這篇中肯,周三那個改判太扯,因為有周三那個,今天的才變成有疑問
作者: misq2011 (暗影) 2016-09-23 23:15:00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