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1個半月提款22次得手逾83萬元 店員起疑報警逮人
2026/04/1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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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男擔任領款車手,造成22人受害,法定刑為27年6月。(示意圖)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家住員林市的蕭男,被詐團吸收,擔任提款車手,他因三天兩
頭出現在某便利超商提款,引發店員起疑報警,警方將其逮捕,發現他1個半月內,提款2
2次,造成22人受害,總提領金額達83萬5600元,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以22罪論處
,每罪判處1年2月至1年4月之間,蕭男犯22罪的法定刑為27年6月。
該案起訴書指出,蕭男從廖男(另案偵辦)手中取得銀行取款卡,再接受廖的通知前往便
利超商提款,每次提款後,就把得手的款項丟在員林某公園的停車場樹叢,有一次得款6
萬9千元,他取走1萬元,其餘丟在樹叢,再由不知人士取走。
蕭男為了方便領款、丟款,都在某超商操作,該超商的店員發現,蕭男經常來店提款,懷
疑是車手,向店長報告,店家因此報警,員林警方埋伏逮捕蕭男,意外破獲此案。
警方從蕭男的提款卡及調閱其提領影像,驚見他從2024年3月21日至5月10共提款22次,每
次提領的金額約6萬元,最多一天曾提領24萬元,總共有22人受害。被害人大都是接到詐
團電話,指稱其網路購物匯款作業有誤,會重覆扣款,要求被害人將帳戶的現金匯入指定
帳戶。法官以22罪論處,每罪判處1年2月至1年4月之間,22罪的法定刑為2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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