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sh (wush)
2017-11-21 15:33:58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71121/1244913/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為偏遠學校增設「專聘教師」制度
, 但具正式教師資格者才能爭取,聘期一次2年,表現良好可再續聘,連續受聘3次6年,
之後學校再續聘可一聘6年;另三讀條文也放寬偏遠學校校長任期規定,未來一任4年、得
連任2次,也就是至多可於同一學校服務12年,以穩定偏鄉師資。
為降低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的流動率,三讀條文明定對於透過公費生分發,或專為偏遠地區
學校辦理的專任教師甄選錄取者,應實際服務滿6年以上,才能申請介聘到非偏遠地區的學
校服務;至於甄選合格專任教師有困難的學校,得控留校內教師編制員額3分之1以下的人
事經費,公開甄選代理教師或專聘教師,聘期一次最長2年。
此外,為鼓勵教師到偏遠學校服務,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得借調到偏遠地區學校,以6年為限
,並可採計服務年資,同時提供偏遠學校的教職員生久任奬金。至於在偏遠學校服務的校
長,可在同一學校連任2次,等於最多能在原校服務12年。
三讀條文也明定,各師資培育大學應保留一定的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名額給偏遠地區學生,
並得依學校需求,提供公費名額或設師資培育專班,透過在地人回鄉服務,減緩師資流動
率。
作者:
bather (越來越好玩)
2017-11-21 18:26:00「具正式教師資格」這是怎樣?
作者:
NingK (檸~)
2017-11-21 21:39:00沒用啦,問題就不是那樣
作者:
hune (無)
2017-11-21 22:52:00怎麼會沒用 正式教師缺額僧多粥少的情況 絕對會有人願意到偏鄉服務的
作者: kinki1843 2017-11-21 23:04:00
這問題本來就不能根本解決,能有幫助就是好方法
作者:
gimer (吉祥的小麥)
2017-11-22 08:22:00一個校長在一間學校十二年有點恐怖
作者:
wush (wush)
2017-11-22 09:06:00如果是遇到好校長,那就是天堂了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7-11-22 14:31:00偏鄉本地校長 留12年 那加給等等可以比照金馬
作者: qwerty12 ( ) 2017-11-22 15:51:00
這樣有增加員額嗎?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7-11-22 15:56:00編制提高不可能
作者:
jeffery57 (jeffery57)
2017-11-22 21:47:00校長12年~我的老天鵝呀
作者: meihui1015 (meihui1015) 2017-11-23 11:45:00
以後小學校就變成家族企業囉!不信等著瞧。遠見最重要
作者:
nella580 (高麗菜會飛)
2017-11-27 10:54:00以後不適任校長就等著在偏鄉稱王封后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