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最近忙完申請季,今天接獲某間學校來信表示他們發現我的研究所比別人晚半年讀完,請我揭露中斷學業的原因等等。
收到這封信之後,我才猛然想起來n年前,因為論文口試時間趕不上該年度學校可以安排口試的時間,但又已經屆於畢業年限,所以該年度就先用休學的方式,然後把口試安排在下一年度初。
其實就這麼單純的原因而已…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家,我應該怎麼回覆學校委員會才好?以及說明的幅度應該如何?
另外,目前只有這一家有這樣的提問,其他家還沒提出,我是否要主動發信說明這半年的gap怎麼發生的?
最後,想請問這會影響我的申請嗎?我真的很擔心….
以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