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skydoor (ä¾ä¾ï¼Žå°ç´…帽)
2013-03-20 10:26:36文章 #1HI6R10_ 中
經檢舉
噓 zzxxzz:神說什麼你都信 騙財騙色的神棍最愛你這款了 修幹去病氣哦~ 03/20 01:38
→ zzxxzz:水裡睜眼我學潛水也試過啊 不就澀澀的 03/20 01:41
→ zzxxzz:灌牛奶灌到吐運氣就會變好頂多牛奶買多了多中幾張發票 顆顆 03/20 01:45
板友 zzxxzz 噓文有不雅字眼 且 有筆戰之嫌
為了維護板上風氣
水桶三天 小懲大戒
再次提醒
不論是發文或推文
歡迎大家討論
還請小心言論
板主 藍天門
作者:
CErline (蝸牛麵包)
2013-03-20 10:49:00感覺3天有點少…他對版上很多作者超不禮貌的
作者:
candy50226 (ç‰›æ´¥éž‹ä¸æ˜¯èŠ±é›•é›ž)
2013-03-20 10:57:00#1HI8g0A1 這篇也是= =
作者:
m6990400 (Harding)
2013-03-20 11:29:00標準的網路一條龍,真的被告約出來就變蟲了。
作者: zzzdragon (風大雨大坑更大) 2013-03-20 12:37:00
我就是搞不懂這種自己不信還自認為高人一等的人在想啥?
作者: zzzdragon (風大雨大坑更大) 2013-03-20 12:38:00
既然都不信那來這看文章幹啥? 用推文開嘲諷自我滿足?
作者:
eric2099 (eric2099)
2013-03-20 13:12:00就像有些阿宅很喜歡一直說人宅怎樣怎樣的
版主動作真快,本來想寫信檢舉但公司網路不穩讓我開不了系統,版主辛苦了。
板規沒有任何一條是"只桶三天" 所以現在看板務想桶幾天就幾天了?
作者:
bella844 (Bella)
2013-03-20 22:41:00早該收了 XD
作者:
DKL7392 (是非只因多開口)
2013-03-21 03:28:00版主辛苦!可是版規2.2這樣感覺就變擺好看的了...?
作者:
ssdog (ssdog)
2013-03-21 05:37:00kimgordon:我問問我公司律師能不能告好了 請問你用哪個法條?
作者:
ssdog (ssdog)
2013-03-21 05:38:00只能嚇嚇那些沒見過世面的小毛頭!
作者:
mucle (阿肌)
2013-03-21 10:45:00修幹去病氣--->光這句就涉嫌公然侮辱了,告不成也夠他好受了
我們家律師說要看司法官要不要受理 看他閒不閒XD我沒有要嚇人意思 不要這麼容易就嚇到了好嗎 XD
作者:
pttcat0 (pttcat)
2013-03-21 23:26:00要告當然可以,只是有這種想法的太多了...
作者:
pttcat0 (pttcat)
2013-03-21 23:27:00我是問主任檢察官的... 比起今天去看的案子,告這個有點在
作者:
pttcat0 (pttcat)
2013-03-21 23:28:00浪費行政資源
嘖嘖 雖然是有涉及公侮的情形,但還是別告啦,告這種LEVEL的真的挺浪費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