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0:13:44文章代碼(AID): #1ALZ1XqZ
違反板規
6-5. 推文酸文或討戰者,由版主裁定水桶標準,情節嚴重累犯者可達永久水桶。
違規事項
→ htalent:版主都說會處理了是還在酸三小? 鄉民真是嗜血 07/10 18:41
噓 worldtree:這種內容有臉稱大作? 07/10 14:44
判決:水桶四天
期至請來信解除水桶
近日板上出現些許的文章或推噓文,其用詞遣字近乎酸文或引戰
請各位在發文或回文時,夠能注意自己的用詞
共同維持板上的和平,若造成為酸而酸或為噓而噓的風氣
我相信也不是大家所樂見
另外,關於板上大量轉入之創作"肢離"
經查明後,其文章源自楓橋,並非與我們有轉信之BS2
但該板之板規並無明確之規範,對其無法懲處
如果刪信,也將造成板面上的大空洞,對於此系列文章
目前不予刪除,也不收錄精華
且,其實我們並沒有跟楓橋有轉信
可是之前批踢踢大當機後
轉信一直遲遲未恢復正常
除了我方信件無法正常轉至友站外,甚至流入楓橋之信件
在轉信板上,也持續有向站方反映
只是遲遲未獲得解答,寫信至該板板主也未獲回應
目前已再次重新向該板提出申請
也寫信請其他對轉信較瞭解的人幫忙,希望能有解決的辦法
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_ _)>
在此,向各位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以上
峰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7-10 20:18:00
他不是是叫人不要酸的嗎 也要看看他有沒有真的犯意吧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0:20:00但用文遣字很容易引起誤會或是反彈...
作者:
dw5468 (弄)
2009-07-10 20:21:00是不是桶到不該桶的人阿?我覺得有更酸的說…
這是酸文? 引戰? 如果是前者 那被桶的應該不只一人吧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09-07-10 20:24:00唷,有趣喔,開戰了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0:24:00酸三小? 鄉民真是嗜血←用詞不當跟引戰...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09-07-10 20:26:00舐血才對
噓 worldtree:這種內容有臉稱大作? <=那這句呢?
作者: dolphin15 (愛自己多一點) 2009-07-10 20:34:00
嗯 我也覺得這標準有點難界定
作者:
gtr9915 (成敗論英雄)
2009-07-10 20:37:00我替那位被禁水桶的感到無言~為板務說話落到如此下場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0:38:00抱歉!補上~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0:39:00替板務說話是好事...這點我向他表達過感謝了!但用詞實在是不雅...
作者: clairesakura 2009-07-10 20:51:00
版主辛苦了,我覺得他替版務說話本意不錯啦..只是
作者: clairesakura 2009-07-10 20:52:00
實在很不適當,版主辛苦了!我是指他措詞不適當>"<(一直漏字)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08:00
那個作者可能只是不懂轉信板的生態,所以直接把個版文章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09:00
沒有整理貼上來而已,整篇這麼酸~只被桶一個真是幸運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11:00
如果版主決的重點在不雅文字這方面 那引用6-3 6-4不是比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12:00
較恰當嗎?然後版主這篇公告似乎解釋錯方向了?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13:00
文章數是多了一點啦 但懲處?刪除?依據哪個條例阿?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14:00
且通篇公告看下來,平平都是站台,怎有種楓橋被視為次等殖民地的味道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2:20:00懲處是指楓橋對該作者...不刪除是指我們這裡!我沒有視他們為殖民地啊OTZ,我的意思是說,我們與他們並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2:21:00沒有通信,但他們是全國轉信...是我們站方轉信出問題!文章才會轉進來!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26:00
為何要說不刪除 那篇本來就沒達到刪除的境界阿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29:00
而且平平都是創作文怎麼這篇會沒有收精華區的資格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30:00
好吧殖民地或許是我誤會版主的意思吧~ 因為感覺上明明
作者: kany13031 (當忍者真好) 2009-07-10 22:31:00
就是轉信版 但版主的文章好像透露著流入楓橋的文章很無奈
作者:
lovebites (我在M的左邊,你在哪裡?)
2009-07-10 23:13:00那篇的發想雖然不錯,但是文筆真的普普,劇情的bug也一堆
作者:
lovebites (我在M的左邊,你在哪裡?)
2009-07-10 23:14:00個人是覺得不達收入精華區的資格啦...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3:49:00無奈的點是因為轉信的問題...遲遲無法解決!如果今天兩站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3:50:00有轉信的話,這我無話可說,但兩站一直以來並沒有轉信~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3:51:00這種情況造成板眾閱讀不便,而且也非他們的本意,而是我們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3:52:00站方轉信沒有修復...如果又有廣告商以此發廣告信的話,我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0 23:54:00想,會造成更大的困擾...不收錄是因為排版方式閱讀不便,而且五十幾篇的文章數齊發,感覺就像洗板面...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09-07-11 01:12:00之前已有類似的公告,請版主再查詢一下,若可以的話,請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09-07-11 01:13:00原作者重新集中一篇發文會是較好的作法。會比較建議目前的大量洗文刪除。一長串不見得會比刪除後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09-07-11 01:14:00的空洞來得好看! 且這非ptt發文文章能否適用廣告呢?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09-07-11 01:17:00雖該版發文無相關規定,但目前畢竟是在ptt 我想轉過來的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09-07-11 01:18:00文章理應以ptt的版規處理,這應該是無礙的。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09-07-11 01:24:00該篇公告文章代碼(AID): #16vUmJlT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7-11 04:09:00多謝樓上的意見,待我與狐大商量後,會決定是否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