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dezero (偶然? 不~~是必然)
2015-05-19 20:54:47上個月我女友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
對方下車查看後跟路人說不要報警就逃逸了
之後警察有循著車牌找到肇事者
發現對方是無照駕駛且車子是公司的
目前狀況是對方無意和解 也從來沒打過電話來關心
每次聯絡都是我們打過去 簡訊也沒回
說好要和解的日期一拖再拖 目前拖了三次了
現在機車在車行也無法維修 都要借車才能去上班
因此有幾個問題想問
1. 機車是否可以先維修 之後補單據求償
2. 對方不和解的話可以對車主求償嗎? 另強制險可以賠償財損嗎?
3. 刑事上目前已提告肇事者過失傷害罪 那對車主有理由可以提告嗎?
4. 民事上可以依照那些法條提告求償?
大概以上問題 麻煩有經驗的可以幫忙一下嗎?
謝謝!!
作者:
YCL13 (靜默)
2015-05-20 09:16:00車主明知其無駕照仍讓其駕駛,故附連帶賠償之責。另外,開單據請車行一定要將零件和工資分別開立,工資項目越細越好。
作者:
cashliu (QQ)
2015-05-19 21:00:00民法184、195,188看對方是否受僱執行職務?若對方未滿20歲,187也行
作者:
wadezero (偶然? 不~~是必然)
2015-05-19 21:29:00謝謝!不過對方是中年男子
作者: turtle0426 (Shane) 2015-05-20 01:43:00
車子先修沒有問題,記得開收據另外損壞的零件保留及拍照記錄
1.可以 2.可以,不行 3.可以(但要告啥?) 4懶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