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kkk (額妹)
2019-04-08 21:20:05我有一個朋友在公司當主管
算是蠻有自己的手段的
當初他主管的位子就是他把前主管鬥掉拿到的
但最近他離職了
他跟我說他做這份工作做得心很累
所以一直在找其它工作然後要把現在工作辭掉
最近他真的成功離職了
現在跟我一樣是無業游民
可是他跟我說他準備去泰國潑水節了
他說他做到5號,但薪水領到25號
我聽到後覺得超不可思議
為什麼可以白白領那麼多天的錢?
然後他跟我說
他手上握有老闆洗錢的證據
不去舉發他
可以!
讓他離職然後領滿一個月薪水
聽完後
覺得
這簡直是穩賺不賠的生意啊
我是說對他老闆而言
手上已經掌握有老闆的犯罪證據
不舉發的條件竟然只是領滿一個月薪水
這未免也太便宜他老闆了吧!
我朋友說
凡事不能做得太絕 要留後路
但我還是覺得洗錢這種事或是不法勾當
都不應輕縱
如果今天你們是我朋友(主管職)
手上掌握有老闆的犯罪證據
還是重罪那種
會選擇拿點好處就放過他嗎?
還是有其它處理方式?
作者: koehie (咖啡在等一個人) 2019-04-08 21:32:00
利用手上這個證據讓自己升官發財胡佛教我的你是不是你朋友呀?
這樣也才賺個四萬塊不到 有啥好開心的-_-為了四萬 甘願犯法
作者:
chenkkk (額妹)
2019-04-08 21:46:00沒去檢舉也算犯法?
作者:
lhsieh (不要問)
2019-04-08 22:03:00要嘛不給人知道,以為老闆會放過你朋友嗎?
威脅恐嚇就是犯法啦,賭對方吃不吃你這套而言而且有把柄在別人手上你覺得老闆還能高枕無憂嗎?
作者:
machiner (Qaz專貼優質文)
2019-04-09 00:46:00吹兩句你也信 你知道離職的人最愛膨風自己了嗎 最喜歡把自己講的多重要一樣
作者:
kilhi (精靈)
2019-04-09 01:15:00不怕被弄嗎?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9-04-09 02:12:00哪部?我有發現對方做不法行為 直接把證據交給警方 不過我跟他沒有利益關係 生活也沒有交集會舉發只是覺得這個人太可惡 不想有更多受害人
作者:
ritaw ( )
2019-04-09 02:21:00有主管把柄因此只多領20天薪水?還是因為還有20天假 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