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不是把補習班老師逼死 鄉民才甘願?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4-30 20:15:19
※ 引述《FUCCC (FUCCC)》之銘言:
: 我真的不懂欸
: 為什麼還會有人認為是自願/合意性交
: 這些開端不就林小姐出了一本書
: 書中有很多的「巧合」(包括龍袍什麼的)
: 林小姐自殺後她的父母發聲明
: 說林小姐的確有被誘姦 書中內容是她的真實遭遇
: 除非這本書都是林小姐發神經亂想
: 她的父母胡說八道
破除謠言囉。
https://m.youtube.com/watch?v=E3XqOGOgUw4
這是林小姐的訪談內容,
她明明白白的表示「她不是房思琪」
「她不是房思琪」
「她不是房思琪」
請大家不要再無謂腦補,
證據都送上來了。
並不是說她絕對沒有經歷過這種事,
但請不要拿一本「小說」當作證據捕風捉影、穿鑿附會。
: 否則的的確確就是被強迫
: 鄉民覺得書中內容都是假的 沒有這回事
: 可以完全否認沒關係啊
: 為何要腦補對方是自願的?
: 有任何人說對方是自願的嗎?
: 書裡有寫
: X星有說嗎?
另外,
就像林小姐說的,
她是不是房思琪根本不重要。
她不是房思琪,
但世界上有許多人經歷過書中的悲劇,
這就是她所說的「含有真實的成分」,
這本書的立意是良好的,
是要大家關心世上的陰暗事件,
卻被某些有心人士當成攻擊別人的武器,
實在可惜。
作者: fsih (kiki)   2017-04-30 20:17:00
頭腦是很好的東西 希望每一個人都有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30 20:17:00
等下會有人說她爸媽說說是耶,怎麼辦?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0:18:00
他說誰說我說你說小說大說,只要有人說是就是
作者: fsih (kiki)   2017-04-30 20:18:00
說不是的人掛掉了 妳覺得呢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30 20:23:00
可是書的「後記」(非小說內容)寫得很哀怨,我相信訪談內容的堅決否定,只是自我逃避的一種表現;就像這裡的代PO,其實... 你懂的
作者: bmtiaitwm (零錢)   2017-04-30 2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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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也在fb裡說了這句秀下陷 真的是好棒棒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04-30 20:24:00
她沒有必要對外坦白自己就是房思琪,但當然也不代表她真的就是房思琪
作者: Granville ( )   2017-04-30 20:24:00
喔好啦 照你這樣說其實還有一點有問題啦名字都叫房思琪為什麼還遇到這種事?照理來說這樣的話應該要叫貝思琪 貝詩琪 貝詩綺 才對啊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7-04-30 20:25:00
相信她父母說的 ,受害者只能默默忍耐。
作者: aaaba (小強)   2017-04-30 20:26:00
小說本就不成證據,有餘力就去關心其他有同樣遭遇的學生吧
作者: areysky (>>)   2017-04-30 20:26:00
我始終認為房思琪就是房思琪 不等同任何人 也願意相信作者所述的有「真實」「成份」就各自解讀吧
作者: Arbin (路人_Lv菜逼八)   2017-04-30 20:28:00
關心其他同類學生+1雖然現在神隱也是很有趣就是…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30 20:39:00
使用大腦啦 她父母說為了顧全家人她否認你好像是對方律師咬住一點就說無罪忽略脈絡 該不會是理組的吧而且是學店的 ㄎㄎ所以被害者家屬不能代表被害者打官司?人死了真相一定石沈大海?就算你這樣想我國的法律也不是這樣,加油啦 戰力有點弱
作者: tara75 (tara)   2017-04-30 20:48:00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7-04-30 20:50:00
當然神隱 一週後就沒有人在意這事了
作者: dearvolley (夏夜傾心)   2017-04-30 20:50:00
你去翻翻她FB的文章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30 20:52:00
意有所指?「思琪、曉奇、怡婷等人,都是奕含一人的親身遭遇」然後我找不到否定女兒的論述「她寫書的目的,是希望社會上不要再有第二個房思琪,希望天下的父母、善良的男孩、女孩和男人,都能用溫柔和溫暖的心靈來一起保護房思琪們。」這樣夠支撐吧?混淆視聽的是你吧? 聲明沒有的東西硬加上去太弱了啦 森氣補一下陳腥國文再來喔忘了 陳老師去中國取材了國文 法學素養 ....程度大概道德國真遠自刪啦 不然很丟臉留言不能備份 不然你真的不用混了把我留言刪光也沒關係 看到你這篇文章的人最好是會認同就你以後的論述會被打折而已啦 沒那麼嚴重吧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1:33:00
我是覺得看FU文章會認同的也不多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30 21:34:00
我是覺得你為反對我而反對我幾乎每篇你都出現吧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1:37:00
因為你言論反對你的很多吧,你有發現嗎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30 21:38:00
支持我的也很多啊 你有發現嗎而且PTT就是這樣 愛檢討被害人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1:41:00
照這種標準,全世界的警察 律師 法官 都在檢討被害人要講就不該只針對一種可能講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30 21:41:00
好啦 「真理不是服從多數」更何況這裡就是一個父權的地方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1:42:00
我只能說兩位真有耐心,我今天看到某ID有出現的文就都不推了XD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30 21:43:00
祝你女兒老婆(如果可能有)一輩子不會遇到這樣的事祝你女兒老婆(如果可能有)一輩子不會遇到這樣的事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1:45:00
祝你一輩子不會遇到這樣的事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30 21:47:00
我希望我遇到這樣的事 大家集中檢討我或我的父母*不要檢討
作者: gigiro (gigiro)   2017-04-30 21:48:00
是不是房思琪很重要嗎?重點是這些狼師真的存在她都說改編自真人真事了,有去補習的人也說基本吻合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4-30 22:26:00
為啥當初人家不想承認你知道嗎光看PTT一堆在討論這個事件時的一堆臭酸嘴臉就知道了現在隔壁板還有人在那邊發文討論書中人物做愛幾次雖然的確是言論自由沒錯 但實在令人作噁而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那種意志力可以去承受那些作噁言論就更別說這次的當事人的病況要如何去承受那些垃圾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30 22:33:00
人言可畏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2:41:00
是討論林女還是書中主角
作者: aaron2034b (Peter)   2017-04-30 22:53:00
都搞出人命惹 不出來給個清楚交代 還有天理嗎 ?!!而且 相信這只是一小部分 這種老頭都可以當自己女兒都吃的下去 只有畜牲可以形容 搞不好還有更多更勁爆滴....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7-04-30 23:08:00
她曾經說過「像我跟房思琪這樣經歷過的人...」小說有改編跟拆解,所以她當然不是房思琪很多段落都是從臉書上的散文跟發文不斷咀嚼催吐出來的
作者: yuinghoooo (KiXeon)   2017-05-01 02:29:00
居然也有人真的在文字上鑽牛角尖...
作者: twolight (兩兩兩兩光)   2017-05-01 03:57:00
幫補,看來很多人不懂你說什麼,你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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