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croXD (XD)
2016-12-09 00:35:18東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07/825342.htm
網評/你要所謂的平權,強迫別人跟你一樣,通嗎?
文/劉建鄰
不懂嗎?筆者質疑,現在訴求婚姻平權的同志,就是要修改民法,把婚姻定義……等法條
強迫修得和他們想的一樣。
在前些日子,大部份人應該都不了解所謂的兩性平權法案是什麼法案。從一些媒體及網路
上得到同性戀者要求合法婚姻的訴求,似乎不覺得有何不對,一些人說的此次修法與非同
性戀者無關的說詞,剛開始聽也認為是對的。
只是,狀況似乎不是如此。筆者近日就在網路發文: 「你的平權可以建立在別人不平權
的基礎上嗎?凡事必須思慮周密!同性戀平權立法議題,與非同性戀者無關?」。
同性戀者是怎樣形成的?是天生?還是後天形成的?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各方人士
有不同的解讀,只是,就有人確實經歷過與同性戀者互動與交談的實際田野調查經驗與案
例,得知同性戀者之行為模式與形成過程。(或許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驗)
早在二十多年前,一位還在就學的男學生在離原本的台北新公園,也就是後來的二二八公
園不遠的麥當勞用餐,不久,有一位男性外國人走過來,坐在男同學附近,對男同學說:
「Come with me!」
男同學回答:「Why?」
男性外國人回答:「Because you are Beautiful!」
男同學回答:「No,I am Scammed!」
男性外國人棄而不捨地那著筆在紙上寫著:「Come With me!」
男同學仍然回答:「No」
面對這樣的狀況,這位男同學會如此反應的原因就在於之前已經有過類似的經驗。
在早一點的日子,一天晚上男同學在下課後獨自在當時的台北新公園閒逛,不久有位男子
走過來對男同學說:
「你是不是來做什麼研究啊?要不要上車聊聊?」
男同學回答:「好啊」
男同學於是和這位男子上了他的轎車。上車後,男子又問:
「這裡有常常有教授帶著學生來這裡做研究,你是不是來做什麼研究啊?」
男同學只是下課後沒事來這裡閒逛,不是要做什麼研究,對於男子的提問,不知是什麼意
思,並沒有回答。
之後,男子便將坐位椅背往後拉平,躺了下來,示意要男同學也將椅背往後拉平,躺下來
,於是,男同學便跟著作。
過了一會,男子邊聊天,邊牽住男同學的手,男同學將男子的手移開,男子又再度牽男同
學的手。此時,男同學便說:
「為什麼一直牽我的手」
男子回答:
「....如果你不是...我就很抱歉了」
此時,男同學有一點點了解是什麼狀況了。男同學便說:
「你何時變成是現在這樣的?」
男子回答:
「幾年前,參加大學聯考時,只考上台中某個學校的某個系,覺得不是很滿意,在某一天
下課之後,獨自到台中公園散步,之後碰到了一個男子....後來就變成是(同性戀)」了。
男同學後來下車,回家後,男同學心想,原來同性戀者是這麼一回事。
經過一段時間,這位男同學與他人聊起這個經歷說:「我喜歡的是Mei,喜歡女生才是美
好的!」
筆者舉這樣的例子目的是要說明同性戀者的形成可能確實有後天被改變與被同化的案例。
原本異性戀的人變成同性戀者之後,可能就「回不去了」!
兩性平權法案,攸關的似乎不只是同性戀者只想要「合法婚姻」這樣簡單的目的而已,還
關乎所有全體台灣人婚姻定義、未來教科書內容改變,與原本適用於異性戀重婚、通姦、
子女養育法條是否適用同性戀等與每個人切身關係的問題。
若真要修改民法及其它法律將婚姻的定義改為不論性別的兩個人,重婚與通姦的適用對象
可能將改變。婚姻、重婚、通姦等法條之意義可能將強迫被修該得和同志們想的一樣。
近日,台灣越來越多人民及媒體開始發覺,對於這個修法,社會似乎已經對立,筆者近日
在媒體發表相關評論,並在一些網路論壇與網友互動,發現一些所謂挺同性戀者平權修法
的網友,使用情緒化語言,在網路留言漫罵。
筆者試問,是誰讓兩性平權法案修法造成人民的對立與撕裂?這個法案修法真的與非同性
戀者無關嗎?看來,顯然不是。
筆者試問「亞洲第一個彩虹共和國」就要誕生了嗎?未來,同性戀者除了可以更合法、合
理及正當性結婚,還能追求或同化原本不是同性戀者嗎?非同性戀者你願意你自己或身邊
的人可能由不是同志變成同志,而再也回不去了嗎?
筆者認為,「平等」二字,並不能做為想怎樣就怎樣的藉口,很多「界線」是不可隨便逾
越的!你自己逾矩了,卻要別人什麼都和你一樣,這樣是真平等嗎?
作者劉建鄰,碩士,顧問公司總經理
心得:
根據法務部的資料顯示,全球目前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及15個國家承認同性伴侶,承
認同性婚姻中的23國,僅有2國沒有先採取伴侶制,其他21國都先採取伴侶制
政大助理教授許牧彥也說,齊頭式的修正「民法」是模糊差異、霸凌多數的假平等,另立
「專法」才是承認差異、尊重少數的真平等,就如同殘障廁所的設立並不是歧視殘障者,
反而是要保障他們的權益。
相愛的人當然可以結婚,但應先朝制訂「專法」或是「特別法」的方向凝聚社會共識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17.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1214921.A.3FF.html
※ 編輯: microXD (111.246.117.132), 12/09/2016 00:36:08
作者: Doralice 2016-12-09 12:06:00
統一教是用發廢文數量才覺得配婚順序嗎? 一直洗文章幹嘛啦
作者:
awfulday (糟糕的一天 櫻雨綿綿)
2016-12-09 12:04:00這是三小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09 00:38:00人家冤獄獲得平反,讓他高興一下啦
作者: sglory 2016-12-09 00:41:00
先修民法再立保護專法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12-09 00:42:0021國的專法 是哪種文化背景的國家 跟台灣一樣嗎?
作者:
chiheka (喻)
2016-12-09 00:42:00要忍著不噓太難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12-09 00:43:00還有 口口聲聲說要專法的人卻在扛棒寫拒絕專法 又在騙人了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12-09 00:44:00最後 請正視 反省自己的作為實際上仍是做部合理的差別待遇不合理) 簡稱 歧視 非常不舒服的字眼 但你們就是在這幹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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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iguoju (Travel)
2016-12-09 00:45:00給身體不便的人額外福利,是為了盡量消弭他們和其他身體健全的差異,是實質上的平等。跟同性婚姻修民法不太一樣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12-09 00:46:00而且身體不便的人是用中華民國所有法律 立專法是基於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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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12-09 00:47:00適用)基礎之上給予的保障 而同性戀未要求這些特別的保障
作者:
sszsono (Minna)
2016-12-09 00:48:00似是而非的理論 先噓
作者: hychou (布丁) 2016-12-09 00:50:00
推~
你這篇文章並不中立反而很偏頗,你不斷指責贊成同性婚姻的人的不是,卻沒有指出其中的好,一股腦的將不是全推到同性頭上,這就不對,另外你指出應該推行特別法他們也是人啊!你可以提出一個過渡期的辦法,但特別法也太傷人了吧
作者: sshahash 2016-12-09 00:52:00
連「霸凌多數」都寫得出來呢呵呵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09 00:54:00可惜quota不能轉讓不然真想轉讓給你,反正最近沒啥文想PO
作者:
exrck (神奇皮卡)
2016-12-09 00:56:00通篇講白就是把同性戀當成變態,搞得像異性戀沒變態一樣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12-09 00:56:00挺同又芒噓語塞了
作者:
exrck (神奇皮卡)
2016-12-09 00:57:00還回不去咧笑死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12-09 00:57:00異性戀有變態=同志不變態 邏輯怎麼來的?XD
作者:
a0813 2016-12-09 01:00:00紅的喜氣
作者:
intor (intor)
2016-12-09 01:04:00幹 這人又出桶了
作者:
exrck (神奇皮卡)
2016-12-09 01:15:00這等於也不知道是怎麼來的,替反同邏輯QQ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12-09 01:23:00自已的邏輯經不起反推還沒注意到?哈哈 講邏輯我都笑了
作者:
exrck (神奇皮卡)
2016-12-09 01:28:00非黑即白?非左即右?上述言論可沒以偏概全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12-09 01:29:00邏輯學不用深,高中數學就有,回去翻一下在填入自己的推文試試看。
作者:
hamanda (剎那芳華)
2016-12-09 01:33:00我看到的無論FB或LINE,都是反同的比較兇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12-09 01:42:00樓上XD
作者:
hd9040 (也許吧)
2016-12-09 01:46:00有這麼缺人氣嗎
作者: vdw 2016-12-09 01:50:00
加油沒人強迫你變一樣啊,反倒是你少妨礙別人私事吧
作者:
Grrr (è™è ä¿ çš„å¹«æ‰‹)
2016-12-09 01:55:00胡言亂語不完
作者: seel (鏡花水月) 2016-12-09 01:55:00
還在跳針 多幾個人牽你的手 你就變gay拉
作者:
poi430 (XD)
2016-12-09 02:18:00恩恩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6-12-09 02:23:00廢文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2-09 02:37:00打從心底是反平權的,卻還要裝著想立專法求共識。不累嗎?主是價值觀, 基督徒非常覺得同性戀不聖潔, 一般人,有人覺得同性戀噁心,有覺無法傳宗接代不好.不像教徒這麼強烈,另二個價值觀是 公平與關懷,較重視這兩個的,較支持同婚
作者:
ayanat (易邇)
2016-12-09 02:44:00喔
作者: mihei (籃子) 2016-12-09 02:47:00
那異性戀也不准結婚,這樣就不會有通姦甚麼一堆問題,最平等了妳說好不好哇~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09 03:02:00這篇是殺小? 太偏頗了後天可以影響 目前根本沒有科學可以證明 這ID不意外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6-12-09 03:45:00只對兩邊偏激有意見,一邊滑坡荒謬一邊跟風過度討戰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12-09 04:52:00同性戀天生論的直接證據跟後天論一樣稀薄呢,挺同的人卻裝作不知道。且按照統計來說,後天論比先天論強有力多了。我不知道為什麼挺同硬要把同性戀說成天生的,要不要濫交跟吸毒也一起歸納進去?還是只想吃自助餐?
作者: blackmoon21 (黑饅頭) 2016-12-09 06:01:00
後天影響的覺得多數,以身邊的人來看的話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2-09 06:35:00我身邊很多後天的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2-09 07:25:00幾個八卦被桶的轉戰女版了
作者: vdw 2016-12-09 07:35:00
身邊同志天生居多
作者: yyyui (yyyui) 2016-12-09 07:36:00
我就天生的不然你想怎樣
作者:
blake7899 (starblake)
2016-12-09 07:39:00好像同婚過了 大家都會變同性戀一樣 那從小到大課本教的那些高道德理論標準 有誰全部做到啦?
作者:
vogue08 (天然天藍)
2016-12-09 07:41:00同性戀同化異性戀者讓你很緊張?性傾向不分好壞,少來歧視還高喊被霸凌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12-09 07:46:00
我身邊一堆同志友人 他們異性戀友人比例上壓倒性的多 可是也沒看到誰影響了誰的性傾向 不要再妄想同婚一通過大家都會變成同性戀了好嗎
有沒有後天干你啥事??住海邊喔不管先天還後天,就是喜歡男的啊。根本沒差
作者:
keichan (森)
2016-12-09 07:52:00樓上 也有可能喜歡女的喔
作者: dothatisok (嘟大已斯歐給) 2016-12-09 08:28:00
就我所知道萌萌的專法不保障同志伴侶探視和遺產的部分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09 08:53:00護家盟:說你後天就後天 反正一堆愚民會信 你能怎樣?
作者:
intor (intor)
2016-12-09 09:06:00女板任你造謠宣傳
同性戀哪有可能是被「同化」啦!本身自己就是bi了這位劉先生,你在寫這篇文章時不會好好思考一下嗎?貽笑大方罷了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12-09 09:36:00白痴嗎我說新聞^^
作者:
a2396494 (xihuan7814)
2016-12-09 09:59:00我也來
作者:
bio2133 (琤)
2016-12-09 10:26:00平權不是強調別人都跟自己一樣,而是尊重每個不一樣的人擁有平等的權利....,你在找文章貼時,可以先找能說服自己的嗎性向是天生的,天生異性、同性、雙性、無性,且情慾是流動的,你不用擔心自己被同化,如果你會,那順應自己的心,別活得太壓抑
作者:
Ting83 (Q口Q)
2016-12-09 10:42:0087分,不能再低了
作者:
Serenede (Serenede)
2016-12-09 10:43:00爛文 作者啥都不懂也可以一篇
作者:
wcl4 (wcl4)
2016-12-09 11:00:00還再刷存在感,煩不煩阿
作者:
Serovia (Serovia御殘)
2016-12-09 11:11:00這種舉證方式沒辦法得點啦
作者: ToBy28 (托比) 2016-12-09 13:24:00
笑笑就好
不噓真的太難民法大家都適用,修民法有什麼不對?你不想讓人家結婚就直接說,不用在那邊裝沒有歧視。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6-12-09 14:18:00
笑話
作者:
j60131 (比菲多)
2016-12-09 19:19:00後天影響那部分故事真的忍不住笑出來,講故事應用文獻好嗎?
作者:
ww1215 (溜溜)
2016-12-09 19:38:00嗯
作者: kusa1028 (k子) 2016-12-09 19:56:00
第一次女版噓就送給你。
作者: JesusXXX (喂) 2016-12-09 20:40:00
嗯嗯
作者:
hanknine (溪蝦歐妮醬)
2016-12-09 21:49:00啊
作者:
minehua (minehua)
2016-12-10 00:38:00哼